工作四年辞退不一定有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决定的,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一、
工作四年辞退有补偿吗
工作四年辞退不一定有补偿: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
辞退员工的书面通知怎么写
找法网提醒您,辞退员工的书面通知的写法是写明劳动者的姓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日期;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原因;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单位的盖章、辞退的日期等内容。
三、
员工被辞退工资什么时候发
员工被辞退工资需要在结算当天进行发放。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