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合同诈骗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量刑区别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诈骗罪选题背景及意义
1、合同诈骗罪,顾名思义,是行为人积极利用合同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的犯罪行为。
2、合同诈骗犯罪活动的产生和存在,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主要表现在:一,个案诈骗金额越来越高,给国家利益、公私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二,案发总量持续增加,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三,污染了社会风气,个人和企业、事业之间在缺乏诚信的环境下互相欺诈,严重危及国家利益。
3、合同诈骗罪,主要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中形成的。与传统型诈骗相比,在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行为的具体方式等方面具有不同特点,有必要将合同诈骗罪从普通诈骗罪中独立出来。因此,一九九七年在修订刑法过程中,将合同诈骗罪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普通诈骗罪中独立出来而单独定罪量刑。
4、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诈骗中间介绍人有没有法律责任
在合同诈骗中,中间介绍人有没有法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中间介绍人对诈骗行为在事前不知情,只是起到了介绍和联系的中间作用的,则中间介绍人没有法律责任,不需对合同诈骗行为负责。2、如果中间介绍人如果在事前知道(包括应当知道)一方企图诈骗,甚至和对方一起合谋诈骗的,则中间介绍人和诈骗者构成共犯,要和诈骗者一起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构成合同诈骗罪,介绍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以物抵债合同不执行是否可以告合同诈骗罪
以物抵债合同不执行是不可以告合同诈骗罪的。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以物抵债也只是一般的民事关系合同。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不按照以物抵债合同履行的,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以申请法院判决支付一定违约金的。
四、经济合同诈骗金额5万元,但是投案自首,金额金退还,取得受害人谅解书,还会判刑吗
1、有些地方,这个数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在上述量刑幅度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缓刑的可能性不大
2、有些地方,这个数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自首加上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即使判刑,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3、(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5、此外,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上述规定的和解程序
6、还需要说明的是,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五、合同诈骗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
1、合同诈骗属于经济犯罪,由公安局经侦队负责办理。如果报案可以向公安机关就可以了。相关法律知识:合同诈骗有以下表现形式:
2、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伪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证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由员工进行诈骗,整个诈骗过程,真正的幕后策划人始终不露面。
3、因此,合同诈骗案件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通常都是公司的业务员或一般员工,而隐藏在合法公司后面的策划人因为极少直接与受骗者接触,从而得以逃避法律制裁。以合法公司名义行骗,可以减少行骗的风险,增加行骗手段的隐蔽性。更有甚者,公司连自己招聘的员工都骗,情节十分恶劣。
4、二、重操旧业者多屡骗不爽,行骗者多数是具有多次行骗劣迹的行家老手,通常一旦罪行被识破,便马上闻风而逃。当他们认为风声不紧的时候,就会重操旧业。因为他们对于行骗手段十分熟悉,所以在很短时间内他们便可以迅速成立诈骗组织,实施诈骗行为,而且,为逃避法律惩罚,他们会吸取教训,得手后立即销声匿迹,给有关部门查办造成困难。
5、三、运用见证手法骗取信任,合同诈骗公证和律师见证的形式,是较为流行的法律见证形式。正是由于这两种形式社会效果好,也为老百姓所熟知,行骗者容易抓住这种心理,从而体现其合作项目和合同的真实性。受骗者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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