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刑事未立案前是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的。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传唤犯罪嫌疑人是为了了解案情、搜集证据,有利于案件的侦查和审理。
在刑事未立案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是询问笔录。询问笔录是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时,把询问的内容详细记录下来的过程。询问笔录的目的是为了核实案件事实,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确保侦查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的笔录应当经犯罪嫌疑人确认后由询问人签名。这些规定明确了在刑事未立案前进行询问的程序和要求。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传唤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影响案件的侦查和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