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细则最新,关于劳务派遣相关政策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23版
1、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3、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4、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5、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6、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7、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8、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9、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10、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11、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12、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3、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4、(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15、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16、(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17、(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二、民法典对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2、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为解决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社保福利待遇低,没有职业培训,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打击违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三性”规定,滥用派遣制度等违法行为问题,作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原名为《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共7章、29条内容,主要就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辅助性岗位的确定程序、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禁止“假外包真派遣”等重要内容作出规定。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对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加以明确。
三、公安部对辅警劳务派遣的规定
1、铁路辅警劳务派遣目前没有什么新规定。
2、建议你和当地公安部门直签,因为会比劳务派遣工资更高。虽然两种都是“合同工”,但一种是与用人单位(公安部门)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辅警的工资福利由财政发放;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会抽取一部分费用。
3、因此直签的辅警工资、福利待遇比劳务派遣更高,这一规律适用于绝大多数省份
关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细则最新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