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汇编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现金制度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汇编和现金制度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现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我国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一般应包含以下五项主要内容:
2、1)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全过程式分工完成、各负其责
3、2)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会计处理程序制度化
4、3)货币资金收支业务与会计记账分开处理
5、4)货币资金收入与货币资金支出分开处理
6、5)内部稽核人员对货币资金实施住制度化的检查简述企业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
二、违反现金管理制度会受到什么处罚
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如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子警告或罚款。
2、按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3、(l)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4、(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5、(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6、(4)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7、(5)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9、(l)保留帐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10、(2)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11、(3)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12、(4)开户单位不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购买金额百分之五十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13、(5)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14、(6)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15、(7)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16、(8)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17、(9)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18、具体处罚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上述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
三、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
1、民事诉讼中没有规定大额现金,所谓大额现金是指根据《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规定的内容确定的一次性支取50万元。
2、根据《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规定
3、一、严格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的管理各开户银行应继续严格执行已经颁布的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各项规定。为了便于企业生产和经营,对于企业单位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经人民银行批准,开户银行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可为开户单位办理现金收支。开户银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企事业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银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行政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单位转账结算起点以上的支付,必须使用转账结算。
4、二、严格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管理2002年2月1日以前,各开户银行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工作。在大中城市银行开户的单位,可保留3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在县及县以下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可保留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可保留10天以下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各开户银衍可按以上标准,重新核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并监督开户单位认真执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如需调整,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超库存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回笼。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督促金融机构对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形成制度,对于违规的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5、三、加强对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提取大额现金的管理开户行不得为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将经营性资金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提供方便,并为其通过储蓄账户办理结算。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督促开户银行将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资金从其个人储蓄账户及时划入基本存款账户进行结算,并不得为其通过储蓄账户支取大额现金提供方便。各商业银行必须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落实该规定。
6、四、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除继续执行人民银行已经颁布的有关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外,对于居民个人一次性支取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大额现金的,或一日数次支取累计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单独登记并于次日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四、现金流各个制度的关系
内部控制对现金流的管理有正向影响关系也有负向影响关系。正向关系体现在内部控制的完善纠正了公司员工的舞弊行为,明确了更多的规章制度
五、银行对单位和个人使用现金有哪些规定
无论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直销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不能超范围使用现金,不能大额使用现金,不能超限额留存现金等等。如急用现金,建议应该以公司(单位)账户转账为宜,如实际业务需要以法人名义,则应先挂该法人往来或以委托付款的方式通知对方,让对方发票收据开具给公司,财务部门应做好与该法人往来账项的账务处理。希望上述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六、现金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1、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2、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3、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4、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5、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6、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
7、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8、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对现金使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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