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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票证罪的有价票证的认定(票据伪造与变造有什么区别票据效力如何)

admin6天前868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伪造票证罪的有价票证的认定,以及票据伪造与变造有什么区别票据效力如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伪造彩票由谁追究法律责任
  2. 票据伪造与变造有什么区别票据效力如何
  3. 变更票据上的金额的,属于票据的伪造,不属于票据的变造,对不对
  4. 伪造金融票证罪牵连犯还是吸收犯
  5. 什么是票据的伪造和变造变造的票据是否有效变造的票据对持票人、付款人有什么法律后果

伪造彩票由谁追究法律责任

伪造彩票构成犯罪的,符合伪造有价票证罪的犯罪特征,属于普通刑事犯罪。应该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终结后,除不诉的外,移送人民法院审判。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出刑事判决,交由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综上,可以称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票据伪造与变造有什么区别票据效力如何

票据伪造与票据变造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票据伪造,是指假借他人名义出票或假借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在伪造票据情形中,被伪造人由于未在票据上亲自签章,因此不负票据责任。票据变造,是指无权限而改变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以影响票据责任的行为。

2、法律后果不同变造货币罪最高刑为10年以下,而伪造货币罪最高刑为死刑。变造是在原货币基础上加工处理使其虚假增值,伪造则系无中生有,将非货币物质加工为货币。变造后的货币,有原币成份;伪造的则没有,或完全改变形态,如将真实金属币融化铸为面值更大的货币。

3、成立条件不同票据伪造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必须是伪造者实施票据行为,如实施出票行为、背书行为、承兑行为、保证行为等,如果实施的行为并非票据行为,则不构成票据伪造。必须是假冒他人的名义实施票据行为,如模仿他人签名,伪刻他人印章,盗用他人真正印章等。票据的变造,是指没有变更权限的人,变更票据上记载的除签章之外的事项的一种行为。应当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变造的票据是合法成立的有效票据;变造的内容是票据上所记载的除签章以外的事项。如果变更票据上的签章,则属于票据的伪造;变造人无变更权。票据经过变造后,该票据仍然有效。变造的票据虽然为有效票据,但变造票据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变造票据的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变更票据上的金额的,属于票据的伪造,不属于票据的变造,对不对

错,变更票据上的金额的,属于票据的变造,不是票据的伪造。票据的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出票人或虚构人名义进行签章和票据其他记载事项的行为;(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即票据上的伪造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章的伪造);)票据的变造指采用技术手段改变票据上已经记载事项的内容,或增加、减少票据记载事项的内容,从而达到变更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

伪造金融票证罪牵连犯还是吸收犯

应该是属于牵连犯。

常见牵连犯大概有以下几种:

1.先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后,又用于实施诈骗罪、招摇撞骗等犯罪,属于牵连犯。

2.先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后,又用于实施诈骗罪、招摇撞骗等犯罪,属于牵连犯。

3.先伪造信用卡再使用诈骗的,触犯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属于牵连犯。

4.先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使用诈骗的,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属于牵连犯。

5.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实施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属于牵连犯,择一重罪,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什么是票据的伪造和变造变造的票据是否有效变造的票据对持票人、付款人有什么法律后果

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冒他人的名义实施票据行为的行为。

票据的变造,是指没有变更权限的人,变更票据上记载的除签章之外的事项的一种行为。

关于变造票据的后果。对持票人来讲,因其所持票据上存在瑕疵,其票据权利的实现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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