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期限和有期限的区别为合同期限不同、解除条件不同以及订立条件不同。劳动者在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签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
劳动合同无期限和有期限的区别
劳动合同无期限和有期限的区别具体如下:
1.合同期限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明确的约定期限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期限的;
2.解除条件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是需要在合同约定期限到期时解除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随时约定解除的;
3.订立条件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达到一定条件自动订立的。
二、
劳动合同签几次为无固定期限?
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都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是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的;以及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行使单方的合同解除权的。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