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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属于工资薪金吗(加班费是否计算在应交个人所得税里面)

admin1周前684

大家好,加班工资属于工资薪金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加班费是否计算在应交个人所得税里面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加班工资属于工资薪金吗和加班费是否计算在应交个人所得税里面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高工资和高职位你选哪个?
  2. 法定节假日上班三倍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三倍算合理吗?该怎么办?
  3. 工伤薪资怎么算?
  4. 加班费是否计算在应交个人所得税里面
  5. 保安公司员工的工资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高工资和高职位你选哪个?

这问题,要根据高工资、高职位和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什么标准才算高工资?高工资高到什么程度?以西部一般的市县级新入职公务员为例,一年的所有收入不会超过五万元。那么超过他的多少是高工资呢?一倍以上还是两倍以上呢?或者更多呢?由于标准不明确,所以,没有可比性。但总的来说,选择高工资,就要审慎评估行业的从业风险,即职工伤亡、致残和患严重职业病的情况,看自己有没有足够的能力应对。有能力应对就选择,否则就放弃。

二、高职位又是指什么职位呢?一个农村青年入职乡政府的公务员,老百姓会认为是一个比较高的职位,而一个高干子弟在中央机关入职科级干部不见得就是高职位。又如一个小规模私有企业的副总和一个科级公务员谁高谁低呢?由于参照物不明,比较起来很难。在我看来,选择高职位,主要是看其发展前景,自己的能力是否能够胜任,有没有足够的自我约束能力抵制诱惑等。

三、就个人情况而言,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或者急需用钱,就选择高工资。否则,就选择高职位。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高职位与其他单位的高工资之间,我认为应该选择前者。在其他单位的高工资和高职位之间,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和个人爱好来确定。

法定节假日上班三倍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三倍算合理吗?该怎么办?

谢谢邀请,老朱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看了楼上很多人的回答,基本都只回答了一半!

你的问题其实有两个:是否合理?该怎么办?

首先回答第一个:是否合理?

明确告诉你,单位的这种做法通常不但是完全不合理的,而且是违法的。法条是非常简单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只能支付300%的加班工资,不能安排调休(双休日加班可以支付200%的工资,也可以安排调休)。

那么这个3倍工资的基数到底应该如何计算呢?正常情况,应该是你的月实际工资收入。但是,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中跟你约定了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则以约定为准,但该约定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基数。

所以,你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判断。

第二,该怎么办?

如果在你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公司按最低工资给你计算加班工资,就属于无故克扣工资,你完全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当然,你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只是根据经验,很难解决实际问题。

如果还想了解进一步的情况,可以点击关注@老朱谈薪酬绩效管理,私信交流!

工伤薪资怎么算?

根据最新的劳动法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加班费是否计算在应交个人所得税里面

加班费需要算入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012年2月20日,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向媒体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保安公司员工的工资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我做队长也做了十几年,做考勤,做工资报表,基本上都是我自己去完成。所以我对于你这个问题,还是比较了解的。

做考勤,主要负责每一位保安员的出勤次数和时间。做考勤的目的就是为了以后算工资提供数据。

我举个例子吧:公司给你开4000元一个月的工资。他会根据你这个工资,以30天或者是31天来计算。

比如30天,用4000元÷30天。然后再乘你上班的天数,就是上班出勤的工资。

他使用的格式就是,总工资4000元÷30天x上班天数=月工资收入。

但是在工资报表中,总工资不变,把总工资分散开来,分为本:月考勤情况,发放金额,业绩补贴,医社保个人,医社保返还金,日常加班情况(加班天数,发放金额),节日加班天数,节日加班费。违纪扣款,最后才是到手的工资。

不管工资报表怎么做,他都会围绕你4000元的工资去计算。这就是保安公司的一种,计算工资的方式。

当然每个保安公司,工资报表各有不同。但是都会围绕着你的总工资,分到这些栏目中。

有的工资报表分为,基本工资+满勤奖+鼓励奖+加班费+工龄+过节费+高温费=月收入。而后再减去,医社保扣款,违纪扣款,才是你的月收入正式工资。

其实受保单位签的工资比较高,并且都是按6小时计算人头。而保安公司把6小时变成12小时,从中抽走了600~1000元左右的利润。

而保安所得到的工资,多数都是按加班计算出来的。正常保安上班时间为26天,其他4天是轮流休息时间。

本身保安6小时班制,23天为基本工资,超过23天之后按加班计算。然而这种计算方法,被保安公司演变成12小时。

并且也没有轮休时间,也不存在什么基本工资,以及加班费。他把总工资分在各个栏目上,来混淆视听转移视线。

所以现在保安一般都是按12小时计算,一个月3500或者是4000元,不管怎么做花账,他都会围绕着这个工资绕来绕去。

保安公司创办公司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盈利。为了让公司做大做强,又要面对公安部门,劳动部门的监督。所以在做工资上面做了许多花账。

现在很多保安因为医社保的问题,闹得沸沸扬扬。这时候保安公司,又出了另外一个损招。

在工资报表中增加了一栏,医社保返还金,其实就是在工资报表中,增添了一项栏目而已。把其他的工资降低,增添在这个栏目中,变成了医社保返还金。

增加了这一栏之后,就算你保安去告公司,也无法反驳他的这种计算方式。并且劳动部门还会支持,他们的这种神操作。

在算工资这一方面套路多多,作为保安员,也没有必要去在这方面较劲。

我们能拿多少工资?还得看保安公司脸色说话。工资怎样计算?还不是保安公司说了算。

我想每一位保安,应该会认同我的这种说法。因为我们做保安没得选,不管是做工资,还是发工资,都是公司说了算。

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够减轻你心中的疑问。

谢谢大家的阅读,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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