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雇佣协议属于劳务合同吗有效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劳务协议书和劳务合同,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雇佣协议属于劳务合同吗有效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什么是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呢
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二、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是入编吗
我们知道,聘用合同是用于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用于确认劳动关系和工资待遇的合同,也就是说,签订聘用合同的人,不管是聘用期限是3年5年,还是10年8年,都是约定时间内的合同制员工。而正式编制是由国家和政府依法确定设立的在职在编人员的数量。可见,聘用合同5年的,当然也不会是正式的编制人员,而是合同制的员工。
三、劳务合同和劳务协议哪个更好
劳务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协议的主体不明确;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协议的双方是平等关系;因劳务合同发生纠纷的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合同中,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并购买社保,而劳务协议,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劳务报酬!
四、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双方可以是公民、法人、法人与自然人。它可以发生在公民间、法人间、法人与自然人间。
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当事人是平等关系,没有隶属性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有身份、经济、组织上的从属性,与用人单位之间有管理和组织关系。
3、劳动支配权和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
劳务合同、雇佣合同中的劳务支配权在提供劳务者,劳动风险责任亦由提供劳动者自行承担或由过错方承担;劳动合同中劳动支配权在用人单位,劳动风险由社会、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承担。
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报酬支付方式多种多样,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分批支付、按月支付,且报酬标准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行规定。劳动合同报酬支付普遍采用按月持续支付的方式,报酬的标准根据劳动数量、质量确定,由当事人约定,但必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等强制性规定。
5、劳动合同关系一般具有唯一性。
劳动合同关系一般具有唯一性,在出现二重及以上的劳动关系时,只认可其中一个是劳动关系,而其他则是劳务或雇佣关系。
五、企业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
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劳务合同是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进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5.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合同的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是一种一般的、抽象的行为规则,不针对具体事或具体人,而是为人们规定一种行为模式或行为方案,在相同的条件下可以反复适用。合同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规范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六、为什么劳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劳务合同是不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因为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的规定,所以劳务合同是不会受到劳动法的规定,那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保护劳动者,而签订了劳务合同后雇主一般没有劳动法的义务,双方也可以不存在劳动法规定的内容。
七、劳务合同到底有没有用
1、因为劳务合同是雇佣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提供了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社保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明确了雇佣关系。
2、如果遇到劳动合同纠纷,可以根据劳务合同的内容和法律规定进行维权和解决。
3、另外,劳务合同也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进行管理和约束的重要工具。
4、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签订劳务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的合法性、明确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5、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用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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