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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到期不续约有赔偿吗(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终止合同有赔偿吗)

admin2周前304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合约到期不续约有赔偿吗的一些知识点,和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终止合同有赔偿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终止合同有赔偿吗
  2.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能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需赔偿多少
  3. 我在富士康,干了三年多,合同到期,不继鉴,请问,有什么补偿吗
  4. 和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是否有补偿金
  5. 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请问赔偿方案是N还是N+1
  6.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公司不赔偿是否违法
  7. 五次固定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终止合同有赔偿吗

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是没有赔偿的。你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关于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个签订合同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在公司都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在员工第三次续签合同的时候才会变成无固定期限,不是员工想签就签的。

第二个问题是劳动者终止合同,只要是员工提出来的,就是没有赔偿的,只有公司辞退,才会有赔偿。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能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需赔偿多少

可以要求赔偿。

在实际的职场生活中,作为劳动者,我们普遍会觉得公司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和员工自己不选择继续续签劳动合同一样,都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也会存在很多单位,利用员工对劳动法不熟悉,而不进行正常的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本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和员工进行合同续签,如:工资维持不变或者增加、岗位维持不变或者做了提升,但员工选择不续订外,其他用人单位单方面不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均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的标准,如是在2008年以前就已经入职的,那从入职公司到2008年1月1日这段时间参考之前的劳动法标准进行补偿。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时间段,参考目前的劳动法规定标准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1、补偿的标准

同公司其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一样,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半年以上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关于代通知金。

如果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员工不续订的决定的,那不用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如公司是合同到期才通知员工不续订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因此,在劳动合同续签时,除非是员工提出不续签,其他情况,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不续签或者是续签的薪资、岗位等低于劳动者原本水平而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都需要给与经济补偿。

我在富士康,干了三年多,合同到期,不继鉴,请问,有什么补偿吗

1、公司不和你续签,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三年支付三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没有补偿

和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是否有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请问赔偿方案是N还是N+1

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第二次以上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再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即2N。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公司不赔偿是否违法

根据你的描述:公司效益不好,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公司不赔偿,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员工有权要求赔偿。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下面就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及经济补偿如何计算的相关问题做进一步分析。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一、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包括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五次固定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有补偿吗

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不可能会出现签订5次劳动合同的情况,最多在第3次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不存在第4次续签情况。

OK,关于合约到期不续约有赔偿吗和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终止合同有赔偿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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