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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意义(关于未成年的法律规定)

admin2个月前92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刑法中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意义的一些知识点,和关于未成年的法律规定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3第十四条规定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2、(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3、(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4、(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5、(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6、(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7、(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8、(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9、(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A项属于“不良行为”,故本题选A。【注意】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此内容已做如下更改:第二十八条本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下列行为:

10、(三)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11、(五)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12、(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13、(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14、(八)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

15、(九)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第三十八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

16、(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

17、(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18、(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19、(四)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五)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

20、(六)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

21、(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

22、(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性质

1、《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2、因此,未成年人是指从出生之日起至未满18周岁的全体公民。未成年人,以其年龄阶段为标准,可划分为婴儿、幼儿、儿童、少年、青年;以其各自的特征和所处的状况为标准,可划分为普通的未成年人、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有特殊天赋的未成年人、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以其职业情况为标准,可划分为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待业的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从业的未成年人;以其性别为标准,可划分为男性未成年人和女性未成年人。

三、我国法律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

在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相对给予保护的规定,比如不适用死刑。不过,实际中有些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为避免侵犯其权益,比如搜查身体,所以有些人便考虑当前是否对这类群体存有特殊规定。事实上,当前我国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要求讯问时由女检察官担任。并且,需要搜查身体的,要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由女工作人员进行。除此之外,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会按以下处罚:

1、适用刑罚时应正确适用法定情节:

(1)无可选择地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处罚。量刑时要留有一定幅度,不能在法定刑内裁量最高刑,同时存在从宽和从严情节的,会优先考虑适用从宽处罚的情节。

2、酌定情节:(1)法律上未做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考虑适用的情节。

(2)具体可以考虑的情节如:犯罪的动机手段、犯罪时的环境条件、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少年一贯表现,犯罪后态度、人身危险性、犯罪的起因、促成犯罪的客观因素等。

四、2023民法典未成年犯罪如何处置

1、我国刑法规定的人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即处于该年龄段的人只对刑法中规定的少数犯罪负刑事责任,而对绝大多数犯罪则不负刑事责任。

2、这无疑是符合未成年人辨认和控制能力实际状况的科学的制度。

3、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好了,关于刑法中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意义和关于未成年的法律规定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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