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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生育权的情形(侵犯身体权的情形)

admin2个月前490

其实侵犯生育权的情形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侵犯身体权的情形,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侵犯生育权的情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侵犯生育权触犯什么罪

1、侵害生育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生育权作为一种带有自然属性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从属于公民人身权。当遇到侵害了生育权这种情况,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诉讼。

2、生育权的主体应该是夫妻双方,应把二者看作一个整体,而不能分割开来,所作的决定都应是双方统一意见的体现。因为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

二、什么是生育权呢

1、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人生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与侵犯的。

2、妇女在法律赋予已婚妇女有生育自愿与不生育的自由,是为了强调妇女在生育问题上享有的独立权利,不受丈夫意志的左右。如果妻子不愿生育,丈夫不得以其享有生育权强迫妻子生育。生育权是一种人格权,具有专属性和支配性,由于男女性别、生理机能和分工的差异,丈夫的生育权只能通过妻子来实现。

3、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终止妊娠,虽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甚至危及婚姻关系的稳定,但丈夫并不能以本人享有生育权对抗妻子享有生育决定权,故妻子单方终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

4、因此,生育与不生育均不受妇女意志以外的因素所干涉,强行干涉就是侵犯生育权。

关于侵犯生育权的情形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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