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信托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什么?遗嘱信托与其他信托最大的区别在于,遗嘱信托必须以遗嘱本身的效力为前提,包括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民法中对遗嘱的各种限制,尤其是民法中遗嘱的“特殊点”。所谓遗嘱,一般是指死后处理相关事宜,其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家庭财产的处分、死后的仪式、子女的收养、认领等。但遗嘱信托特指财产处分的范围,而前提是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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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类型
根据民法,遗嘱包括自写遗嘱、公证遗嘱、密封遗嘱、代写遗嘱和口述
遗嘱认证信托
简而言之,遗嘱信托是指遗嘱人在其遗嘱中指定受益人,并声明在继承开始后,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所有(或部分)财产将交付给信托。按照生效日期,信托分为生前信托和遗嘱信托。如果部分财产在遗嘱生命之前已经交付给信托,则它不是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最大的前提是有效的遗嘱。另外,中国*银行还提醒遗嘱信托,还需要很多要素。比如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中写明信托意图,指定受益人,指定遗嘱执行人,财产项目要在遗嘱中详细列出,因为遗嘱信托的信托财产是必须确定的。如果遗嘱中没有详细记录财产(遗产)项目,遗嘱执行人没有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