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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债务是否应由公司负责管理(股东债务是否应由公司负责偿还)

admin2个月前626

股东债务不应由公司负责,股东以自身所有财产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但公司对股东债务进行担保的除外。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或者股东对公司的过渡支配。

一、

股东债务是否应由公司负责

  股东个人债务一般不是由公司承担责任,而是股东以自己名下的合法财产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1.股东虚假出资。

  如股东虚假出资导致公司实有资本虽然没有达到公司章程记载的数额但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出资不足的股东应当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除此之外,也应当包括股东出资虽达到或高于最低注册资本、但显著低于该公司从事的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和负债规模所要求的股权资本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的投资减少了,相对来说是规避了公司债务,也应视为一种出资不实的情况,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对公司的过渡控制。

  股东对公司的过渡控制,导致公司和股东的资产、财务、业务、机构、人员发生高度混同,甚至公司和股东共用一本账、共享一个银行账号等。在此种情况下,如发生公司对外债务的状况,往往是公司股东因此掌握大量从公司获取的资产,而公司却无力承担对外债务,致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极大损害。

三、

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货币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实物出资的话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且归原股东所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公司的经营场所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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