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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师打到忘记事情犯法吗(作为家长应该如何处理)

admin1周前804

大家好,关于被老师打到忘记事情犯法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孩子因为忘带作业被老师扇了一耳光,作为家长应该如何处理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自己被一个教师酒后打成了轻微伤,该怎么要求赔偿

被打成轻微伤还是轻伤都是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之后才能得出结论的。不管是被谁殴打了,是教师也好不是教师也好,都应当及时报警处理。到警局后,填写好伤情鉴定申请书,由警方的办案人员交给具有资质的法医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显示是轻微伤的话,打人的教师就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并且应当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被人殴打后,务必及时报警。等警方的办案人员到现场进行侦查,对周围的围观群众进行询问,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果周围有监控录像的话,可以对监控视频进行调取,还原案件的真实。如果打人的教师殴打受害人情节严重的话,将会被处以五日到十日的拘留,并且处两百到五百元之间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话,打人的教师可能会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下的拘留。

可以要求的赔偿

殴打他人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应当受到《侵权责任法》的规制。在这个案例中,打人的教师接受了行政处罚之后,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可以要求打人的教师赔偿损失。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规定,受害人可以要求打人的教师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每日来回医院的交通费用等等,只要是为了治疗身体受到的损害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都可以要求打人的教师赔偿。

结语:被一个教师酒后打成了轻微伤,应当及时报警处理,第一时间进行伤情鉴定。当然,如果打人的教师愿意进行调解,你也觉得对方支付的赔偿金额不错的话,可以经过调解解决纠纷。如果打人的教师坚决不赔偿的话,你可以选择到教师所在的学校进行反映或者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喝酒容易误事,喝酒也容易生事,奉劝各位朋友们还是不要贪杯,情谊到了就可以了。

仅供参考,如果有不同的见解,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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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侵删。

殴打老师的案件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法律依据是什么,不接受道德评判

我为什么认为常仁尧20年后打老师案无罪

朱金刚律师

前天12:34·律师

我为什么认为常仁尧20年后打老师案无罪

主题词: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网络传播、犯罪行为、继续犯、连续犯,刑事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前言:

写此文章仅作学术讨论,无关其他。

常某一案,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和热烈讨论,逐步形成两种声音和意见:第一种犯有寻衅滋事罪,其中又分为2种意见一是该重判、二是判的太重,该轻判;第二种意见是无罪,不应定罪量刑。

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我也对该案发表了我的意见和简略评述:不构成犯罪。

再三申明:写此文章仅作学术讨论。

现从各方媒体及滦县法院庭审获悉情况如下:

案件过程:

1、2018年7月某天,常某和友人路边遇到受害人张老师,因初二上学时被该老师殴打、羞辱,遂上前殴打张老师(伤情不构成轻伤),整个过程由友人持常某手机录制视频约9分钟许。

2、同年8月24日,常某剪辑1分多钟视频传于初中同学杨某等2人及宗亲群。“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8月24日,常仁尧截取前1分09秒内容,通过手机微信转发给初中同学杨某。同年11月15日,又微信转发给同学辛某,后辛某又转发给其他同学。”

3、同年12月15日,该视频迅速在各种微信群转发传播,随之被各大新闻媒体平台关注报道。

4、同年12月19日,常某录视频承认其殴打了张老师,后其父联系常某回家配合公安调查途中被当地警方采取措施后移交滦县警方,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并移交检院起诉,后于2019年6月12日开庭审理。

5、于7月10日公开宣判常某获刑一年6个月。

分析如下:

1、刑法是规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刑事处罚的法律。具体到本案,常某确实有殴打他人行为,但他的行为的主观动机就是报复伤害,是由于20年前受害人的体罚、殴打、羞辱长期心理压力得不到释放,故意伤害的主管意图明显,并非寻衅滋事罪的追求心理刺激、发泄情绪;其行为的直接对象是特定的受害人,并非随意拦截、辱骂、殴打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这是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最明显、也是最实质的区别。

2、本案的伤情鉴定不构成轻伤,也就是说不符合“(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中司法解释规定,同时也未符合司法解释的其他规定所述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3、全案视频经公诉机关提证法院各方参与人质证,视频全长9分多钟,前面1分多钟是常某殴打的经过,后面是常某、受害人争吵及路边群众劝说的情况,事后争议双方各自离开,均未报警事件平息。视频当中并未造成当地较大规模的社会秩序的混乱,难于构成刑法意义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4、常某传播编辑后的1分多钟的视频与同学杨某、辛某和宗亲群(人数多少庭审中未能实时披露)发生在殴打行为结束一个多月以后,后经他人(公诉机关未能确认最终是谁引发大量传播,但可以确定常某发送的人数和范围局限于上述人群)传播后引发广泛传播。从这一情况,可以看出常某传播行为对象和范围均较为有限,不是引起广泛舆论的传播者。从最高院司法解释看,常某不存在诽谤意图、不存在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造成广泛舆论的影响一方面是信息的传播速度有别于传统信息传播渠道,另一方面也是各类媒体和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但造成广泛舆论和“情节恶劣,破环社会秩序”还不能直接划等号,公众的知情权利和“破坏社会秩序”如果能划等号的话,我们所有的新闻媒体和各类自媒体都是帮凶、都是犯罪的行为者,我们的刑法是否都要予以刑事处罚呢?!

5、从公诉机关出示的舆情数据看,正好说明公众有获悉信息和表达自己意思的合法权利,不能因为评论意见偏负面影响,就认为常某的行为破坏网络和现实的社会秩序,请问公诉机关滦县的社会秩序有因此案混乱了吗、全国的社会秩序混乱了?

6、从行为上看,常某的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连续犯、或者继续犯,其殴打行为的动机直接决定是对特定受害人的故意伤害,其行为表现就是报复伤害行为,不是追求发泄情绪、心理刺激的随意针对不特定对象的伤害,所以公诉机关、法院将殴打行为和传播行为视为一个连续的犯罪行为过程看待是错误的,殴打行为没有连续或继续发生,传播行为也不是殴打行为的继续。

7、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看,既然殴打行为和传播行为不是一个连续或继续的行为,那么就不应当合在一起评价。也即是说常某造成目前广泛舆论的现实情况,不是常某的传播行为和该行为的主观追究辱骂、恐吓、诽谤的心理刺激等因素造成的,我国的刑法犯罪构成要件始终追求客观和主观的相统一,需要对犯罪行为客观分析但绝不能重复评价或者混淆评价,结合行为时的主观意图分析,坚持行为分析在先,主观分析在后,才能科学厘清犯罪构成。

写在最后,师生关系历来要求尊师重道的道德遵守,但这一传统观念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法律价值。

从法律上看,学校与学生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教师是服从于学校的履行教育义务的具体执行人,教师并不能因此获得体罚、殴打、羞辱学生的超越法律的特权,从各类法律和法规及政策看,都是禁止教师作出以上行为的,即任何人没有超越法律去寻求伤害他人的特权。本案常某殴打他人是错误的,但不构本次讨论的罪名,当然也不构成故意伤害。但可以予以治安处罚处理。

本文为一般学术讨论,如需转载请告知作者本人朱金刚律师,欢迎转载。但如需修改、编撰、摘录请获取本人同意,否则视为侵权。

小学生因未按时完成作业被老师扇耳光,作为家长应该怎么办

任何问题都有解决的方法,不妨这样试试吧!

①找任课老师当事人核实一下事情的真相,是否真的有这样的事;

②调查其他孩子情况是否属实不要光听孩子一面之辞;

③若老师确实有此事,老师一定会有个交代或说法;

④如果老师确实碰过孩子,太度又不好或无法沟通,再找学校领导处理解决;

⑤吵闹无济于事,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毕竞孩子是要读书的,不可能马上换班转学。

总之,老师心是好的,希望孩子多学知识,成绩好。恨铁不成钢,但是方法不对头,作为老师要深深地懂得现在的学生惹不起,只能栽花,体罚学生触红线,髙压线!一不小心连自己的饭碗就丢了。但是,老师要有爱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老师殴打学生不违法吗有懂法律的能解释一下吗

我以为:关键是“殴打”两个字如何界定。

因为《治安处罚条例》这样描述:……殴打经鉴定,最高可以给殴打者十五日拘留。那么,也就是说,“殴打”到一定的程度,是要承担法律责任,是违法的。

但是,从孔子当老师,教徒子徒孙以来。人们约定成熟的惯例和习俗,老师教书的必备工俱就包括“戒尺”。戒尺的功能之一,就是可以用来处罚上课不用心、调皮捣蛋、成绩差的学生。比如打手和屁股。应该说:老师用戒尺打学生,不属于“殴打”的范畴。是一种训诫学生的方式。老师不会“殴打”得学生头破血流的,更不会打到致残。主要是起到教育的作用即可。因此,老师体罚学生是很有分寸的,是有度的。适度体罚学生不是违法行为。

古训曰:会耕田的牛是打出来的。这句话听起好像有点不靠谱。太残忍。但是,只要深度思考。似乎不是没有一定的道理。不知网友们有何高见?

我是支持老师有一定戒罚权的。关键是老师要把握好体罚度。

老师打学生手心犯法吗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老师打学生手心,是一种严重的体罚学生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学生手机被老师没收,学生私自进去老师办公室取回手机,算犯罪吗

这样做不犯罪,但是做法不妥。因为如果你拿回了手机,首先,你的老师发现后会看摄像头然后在全班甚至全校人面前通报批评你这件事,其次,如果你找老师去要手机,老师拿不出来,是算被偷了呢,还是还回去了呢,这只能看那个老师善良不善良了,所以,你还是不这样做好,最好的方式就是和老师达成协议,然后处理这件事情。

孩子因为忘带作业被老师扇了一耳光,作为家长应该如何处理

可以肯定无论什么情况,老师打学生耳光这个行为是错误的,严重还可能会违法。体罚,当众羞辱学生,这会伤害学生的身体和心理。要教育孩子,老师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日后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告诉家人,告诉他,你一定会帮他处理好的。得让孩子信任你,让他感受到你的爱,与关心。要和老师面谈,看老师对此是什么态度。如果他明白自己的行为不当,你只要表达自己对孩子的关心,不希望老师以体罚的形式去教育。日后多观察,多和孩子沟通。如果他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就要找学校领导反应情况。这是一个不需要争辩的问题了,老师做法肯定是不当的,适当时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一定要站出来明确自己的态度!

关于被老师打到忘记事情犯法吗和孩子因为忘带作业被老师扇了一耳光,作为家长应该如何处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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