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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司钱弄丢了犯法吗(单位把员工档案丢失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admin2周前311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把公司钱弄丢了犯法吗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单位把员工档案丢失应负什么法律责任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买货时卖货人不在,私自拿东西但是给了足够的钱后离开,犯法吗

顾客在店主不在的情况下,拿走了商品,并付够了商品的钱,应当不算违法。因为顾客不是以占有商店的商品为目的,这种行为绝大多数都是老顾客所为,精神正常的新顾客一般不会造次。

但无论是老顾客还是新顾客,最好不要去到无人商店购货(智能无人商店除外),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可能的意外情况,如你到来之前或之后,被小偷光顾等)***。

单位把员工档案丢失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单位侵犯的是一种复合性质的权利,不能仅仅以直接经济损失来衡量原告的损失。因此单位除承担继续补办原告的档案外,还应当适当赔偿原告的精神损失。理由如下:首先,职工档案的义务保管人确定。档案法第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可知,机关、企事业单位是职工档案的义务保管人,没有尽到保管义务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其次,职工人事档案所承载的权利性质。参照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可知,职工人事档案是职工个人的工作业绩史,思想成长史,品德作风,能力表现的综合,其内容的每一个部分无不具有人格的内容。因此其权利的属性属于人格权,具有名誉权、身份权等性质的特征,是一种复合性质的人格权。再次,用人单位丢失职工档案,侵害的是职工“人身权益”。从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可以得知,用人单位将职工人事档案丢失侵害了职工的民事权益,这种权益被侵害,造成的结果并非仅仅是财产损失,同时还有精神损失的内容,因此不能简单地用财产损失来衡量。单位丢失职工档案一般来说给职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不大,但是有时间接损失是存在的,也属于赔偿的范围。能否获得精神损失赔偿,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能够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丢失发票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九项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发票丢失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处罚金额还需结合本省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

参考:某省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涉案发票在10份以下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2.涉案发票在10份以上25份以下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涉案发票在25份以上的,或在5年内有两次以上该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案例:2018年6月,新三板挂牌公司深圳市易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腾达公司)向客户销售模组一批,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108份,但因客户保管不善,将发票全部遗失,由易腾达公司向税务局申请补办。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决定对易腾达公司处罚人民币10000元整。

案例来源:2018年9月7日,《深圳市中易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德邦把件弄丢了,应该去***他们吗

感谢邀请

首先在确认货物遗失,跟责任快递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

下面我具体分析一下楼主遇到的情况

一:货物在收货人未及时收到货的情况下就被强行签收,本身就是违规的操作,快递公司内部管理有虚假签收这一项,在虚假签收这里可以通过发件方追究签收网点的责任,这里属于快递内部管理,我们就不过多描述了

二:题主既然已经投诉到了邮管局,那必然已经备案记录了,在此票货物确认遗失的情况下,快递公司有责任赔偿寄件人的损失

三:题主最大的问题在于因为没有报价,快递公司拒绝按照实际价值赔偿,此票货值3000,而赔付金额只有200,肯定是不合理的。这里我可以肯定的告诉题主,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这款来判定的,这里所说的给据邮件实际是指邮政的平邮信件之类,不适用于快递赔偿,也就是说,快递未购买保价的赔偿金额不受3倍邮资的限制

那快递赔偿该怎么赔?

2013年更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丢失的,寄件人和快递公司有约定赔偿金额的应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但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因此,未购买保价的快递丢失应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赔偿。

而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因此,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能够证明所投寄的货物价值,即使没购买保价也应获原价赔偿

所以到这里已经很清楚了,不管有没有保价,快递公司必须按照货物原价值赔偿,你可以理直气壮的找快递公司索赔,而根据小编的经验,这种事情快递公司一般都会赔偿的,而不会冒着有损品牌形象的风险跟你对付公堂的

最后小编友情提醒,为保护寄件安全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寄递贵重物品时,应选择品牌信誉高,仔细看好运单相关条款,对较为贵重物品,最后报价投递,切勿存侥幸心理,虽然根据法律规定快递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但毕竟普通快递跟报价运输的流程是完全不同的,快递公司完全没有必要为了一点运费,而赔上如此多钱!搁谁那也受不了

要是觉得小编的回答还凑合,请帮忙点个赞,关注下小编!!

增值税发票丢了要罚款吗,是购货方丢的,罚谁的

在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然后分下列情况处理:

1、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2、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扩展资料:增值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在税收管辖权上归属于国家税务局,再加上增值税是一个链条,销售方报税并交税了,采购方才能认证抵扣,我国税法出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来专门界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使用和管理,相对于普通发票而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还是比较严谨的。因此,若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税法相关规定就会比较严格。那么,如果纳税人(含接收发票方和开票方双方,下同)遗失了管理并非很严格的普通发票,该怎么办呢?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专门出台公告规定了接受发票方将发票联遗失的处理程序:1、接受发票方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登报声明作废后接受行政处罚。2、接受发票方凭作废声明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开票方索取该份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开票方应在存根联复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交予接受发票方。

3、若接受发票方丢失的发票为单联发票的,由开票方重新开具发票给接受发票方,重开时须备注说明原遗失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等内容,并将接受发票方作废声明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存作为重开发票的依据。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丢失已填开发票的处理是这样规定的:接受发票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票方申请要求其出具曾于xx年xx月xx日开具什么类型的发票,并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发票号码、发票编码、购货或服务的单价、采购数量、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开票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对于接受发票方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形规定:接受发票方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主管税务机关应依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出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开票方依据接受发票方提供的报刊登载原件、接收发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与发票金额相同的红字发票冲抵原发票,然后再开具金额相同的发票。开具方开具红字发票需验旧核销。以上可见,各地税务管理机关在对普通发票遗失管理上略有不同,有的地方规定以税务机关认定过的发票复印件即可入账,而有的地方规定要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开新发票,而有的地方规定只要重开新发票即可。因此,如果纳税人发生了丢失发票的情形,需要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来办理。总结下来,纳税人如果遗失了普通发票,需要按照以下程序来办理:1、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应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2、开票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单价、数量、开票金额等。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3、接受发票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开票方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和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号码、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经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加盖公章,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实行电子发票的,由开票方按丢失发票代码、号码查询打印(复印)发票图片,加盖开票方公章作为入账凭证;

4、纳税人丢失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应取得发票联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经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5.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正式开通

如果别人盗用我的身份证开了银行户头,我把钱提出来销户违法吗

如果别人盗用你的身份信息,并开户,同时账户中有资金,你来询问能否取出,是否违法。

咱们仔细说说这个情况。

第一,首先当咱们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咱们应该已经知晓名下多出一个或者多个账户了,而且你事先并不知情,那么,此时无论里边的资金无论有多少,一定不是你存入的,那么名义上,这些资金的来源就与你无关,那么如果你支取,已经构成不当得利。有人说到底如何支取,其实如果你不知情,但账户在你名下,那么,通过柜台进行挂失账户密码同时销户操作,你确实可以将资金取出,但你侵占了这个资金的实际转入人,也就是实际所有者,法律上已构成不当得利。

但实际上,如果是冒用你的账户进行资金操作的,一定希望通过冒用来隐瞒其资金的真实目的,如洗钱,或者非法支出,或非法归集资金等目的,以逃避法律制裁。而如果你进行挂失并销户操作取出实际控制人不会像其他转错账户等情况的错账进行法律追索,因为其资金目的更非法。但,如果资金数额巨大,有可能通过其他手段找到你,并威胁到你的身心安全。另外,如果资金涉及非法,而其中其他当事人报警或警方的侦查线索确定了这个账户,那么必定被警方监视,如果你不知情,则可以免除受到牵连,而如果你支取了资金,而不是选择报警的话,那么,你将作为知情方,被追诉,只是性质没有冒用方那么严重。

好比,如果你身份被冒用,而结果出现问题给你本人造成了损失,你肯定通过诉讼或别的方式主张你自己的权利不被侵害,那么同理,如果冒用产生了不是自己的资产,你也不能占有,责任和权利是对等的。

所以,不义之财不可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希望能帮助你。

不指定投放快递点是违法吗

不指定投放快递点不是违法,是违反规定,中国邮政总局规定条例,快递员送包裹物品必须送到收件人手中,如果收件人不在家或是上班等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收取快递时,快递员应按收件人要求投递到收件人指定的快递点,违反此规定将对快递公司进行处罚。

文章分享结束,把公司钱弄丢了犯法吗和单位把员工档案丢失应负什么法律责任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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