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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雇报复犯法吗(劳动仲裁被打击报复怎么判)

admin2天前2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被解雇报复犯法吗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动仲裁被打击报复怎么判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劳动仲裁被打击报复怎么判

这个看多严重,如果仅是被罚款开除工作,也就罚钱警告,如果把人殴打出事了。那就走法律程序,该怎么判怎么判了

被已经离职的公司恶意报复扣工资了,怎么办

老板分享为您解答:离职后被故意扣工资,这其实是许多职场人的一大痛点,您描述的是未签订合同,我想说的是,即便签了合同的也会遇到这样的事,因为基薪低签的存在,公司可以肆无忌惮的扣你工资。很多职场人都是哑巴吃黄连。

回到你的问题,首先,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因为虽然你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务关系事实是存在的,稳妥的办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不过你也要有心理准备,这是一场持久战。要走法律途径就要准备好投诉举报资料,比如你上班的一些证据(考勤记录,工牌,OA记录,还有同事证言等等一切可以证明你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明,电子档纸质材料都可以,最好能有公司工资银行流水)。

如果不想走仲裁这条路,就比较麻烦了,只有跟公司协商,不过基本没啥希望,有些阴招我也不太方便教你,具体你可以看我头条号里的几篇文章,有专门写这个的,评论里有许多网友的一些方法,你可以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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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公司女硕士被辞退,带人回公司进行报复,对此,你怎么看

女硕士一定是受到了高等教育,可是一位受到高等教育的人,怎么能做出如此冲动的举动?这意味着什么?

女硕士被公司辞退,带人前来报复。首先可能是公司沟通不到位。员工心里有不满,抱怨的情绪是正常现象,但是作为一名受到过高等教育的学生,处理事情的方式不应该是叫上几个朋友来公司捣乱、报复,而是用自己的知识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用法律来说话。大学教育,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应该是让自己的身心更健康,培养孩子的情商,如何与人打交道,而大学生活也不应该一味的沉浸于学习,做一个书呆子,不懂得人情世故。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是复合型人才,处理不好人际关系,将来的发展很容易受到阻碍。

其次,被辞退一定是有理由的,员工应该反省自身的问题,而不是遇到事情将自己置身事外,总考虑外部环境的因素。内省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过程。

这件事情也反映出了沟通的重要性。

人与人相处最重要的就是沟通。公司的裁员计划必然会伤到很多老员工的心,员工为公司做出贡献,时间长了会产生感情,如果公司一纸文书告诉员工,你被辞退了,让人无法接受,也会让新员工觉得公司不重视老员工,得到的结果会适得其反。所以在这个时候就要做到合理有效地沟通,双方有什么困难互相沟通,采用更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将会产生另一个结果。

开除员工,公司怕被报复怎么办

别开除啊,让他自己递交个离职书啊,给人留点面子啊

会计人员遭到被纪检部门查处的人员的打击报复有什么罪

《会计法》第四十六条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会计法》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1.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2.滥用关于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企业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规章制度没有公示,或者违纪行为轻微的情况下,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3.滥用经济性裁员的单方解除权。在不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4.滥用工资奖金分配权和劳动用工管理权。随意对劳动者调岗、降职、减薪,如果劳动者不服从安排或一两天不上班,用人单位就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或旷工为由予以辞退;或者逼迫劳动者自动离职。5.滥用关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单方解除权。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定额标准,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6.随意辞退“三期”女职工和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许多用人单位觉得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和处于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对单位是一种负担,总是千方百计找借口辞退或者强行辞退。7.辞退劳动者不出具任何书面通知或决定。当争议发生后,这些用人单位往往不承认是单位辞退劳动者,而称是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还有许多,如滥用关于严重失职,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方解除权;滥用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单方解除权等等。甚至不以任何理由,只根据老板及个别领导的好恶,或打击报复,或因人际关系,强行辞退老板或个别领导看“不顺眼”的劳动者。(二)产生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1.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日益激烈,不少企业为减少人工成本,不惜牺牲劳动者利益,违法辞退劳动者,以保护企业利益。2.某些企业主或高层管理者,劳动法律意识和履约意识淡薄,不重视《劳动法》不遵守劳动合同。3.某些企业主或高层管理者,错误理解企业的工资资金分配权和用工自主权,认为企业有权根据经营状况和管理需要随意裁减员工或调岗、降职、减薪。4.不少企业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其效力产生错误认识,认为劳动者必须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而不问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合理合法、向劳动者公示与否,动不动就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为由辞退轻微违纪的劳动者。5.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存在缺陷、不足和冲突,一些用人单位故意钻法律空子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或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赔偿,有时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也感到无所适从,无可奈何。二、现有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存在的缺陷、不足及其完善建议(一)现有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不可否认,现有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还存在着缺陷、不足、冲突和不合理的地方,法律规定的缺陷也是产生违法现象和司法混乱的原因。笔者认为,现有劳动法规定存在如下缺陷和不足:2.对违约金的性质、数额范围及适用范围未作明确规定,以致现实中出现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意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司法实践中,有根据违约金的补偿性质进行的裁判,也有根据违约金的惩罚性质进行的裁判,以致同一情形出现不同的裁判结果。3.对赔偿损失的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等规定不明或规定不合理。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多是根据《补偿办法》的规定进行裁判。5.对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否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均未作规定(只是有些地方法规作了规定)。以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两种不同的裁判,有支持劳动者该项请求的,也有不支持劳动者请求的。6.对经济补偿金与损害赔偿可否同时兼得规定不明。违法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的情况,司法实践中存在三种裁判结果:一种是只赔偿经济补偿金;一种是只赔偿哺乳期工资;一种是哺乳期工资与经济补偿金同时赔偿。7.对用人单位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赔偿责任及适用条件规定不明或不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24号,下称《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了几种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的情形。但对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等情形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否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和赔偿金规定不明。对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支付标准也规定不明,如经济补偿可否超过12个月工资?应否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赔偿金如何计算?等等,均未作明确规定。(二)完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责任规定的建议1.规定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形式和方式。其中经济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规定违约金的性质、数额范围和适用范围。为体现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建议将违约金定性为惩罚性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可以大于劳动者的实际经济损失;为体现违约金的合理性,并根据劳动合同不同于经济合同的性质,对违约金的约定规定一个合理范围;规定只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即构成违法违约,劳动者即有权要求违法的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对代通知金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解除无过失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均应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4.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明确的书面协议。为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是否协商解除及由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明确的书面协议,协议应明确由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文章分享结束,被解雇报复犯法吗和劳动仲裁被打击报复怎么判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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