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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部分(房产增值的部分怎么分)

admin2周前290

今天给各位分享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部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部分怎么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夫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怎么算
  2. 求问婚后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吗
  3. 房屋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4.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5. 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部分怎么分
  6. 婚后房屋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7. 离婚时,房子增值了,但是我有房贷,增值部分需要全额平分么

夫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怎么算

夫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怎么算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这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房屋的购买价格与贷款总利息之和即为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总价款,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总价款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整个房产的比例,用这个比例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就等于双方共同分割的部分,再减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就得到增值部分了。第二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夫妻还贷部分除以房屋的实际总房款,即房屋购买价格与已偿还给银行的利息之和,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则为夫妻共同分割的部分,减去还贷部分即使增值部分了。此种计算方式与第一种计算方式不同在于对房屋总价款的认定上,前者将离婚时未归还的银行贷款利息纳入了房屋的价值当中,而本计算方式则认为未归还的利息最终归银行所有,不是房产本身的价值,故不能将其纳入到房产价值当中。第三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还贷本金除以房屋当时购买价即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房产购买价比例,再乘以房屋的增值部分即可以得到夫妻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此种计算方式单纯以房产价值作为计算基数,并没有将银行还贷部分纳入房产价值当中。第四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此种计算方式是以双方结婚的时间节点为基础计算,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一方购房之后很多年才结婚,也就是说在购房和结婚两者中间还可能有一段空挡,而这样一段时间房产增值应算作产权登记一方个人财产的增值,而非产权登记一方对此没有任何贡献价值,故不能获得这段期间房产的增值。从这个角度来讲,似乎第四种计算方式比第三种更科学一些。第五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购买价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此种计算方式看似与第一种计算方式和第四种计算方式相类似,但实际上是有区别的,此计算方式也是以双方结婚时间节点为计算基础,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所占实际房屋的比例,再乘以从结婚到离婚房产的增值情况即获得夫妻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增值。第六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购房成本(如首付、税费、装修、已还贷款等)×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用夫妻还贷部分除以已经花去的购房成本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据整个购房成本的比例,在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后减去还贷部分,即获得增值部分。但因为该计算方式将税费、装修等购房成本均纳入其中,而实际上房产随着时间的延长会不断增值,但税费是固定不变,装修部分不但不会增值,相反还会贬值。所以虽然有人认为该种计算方式对产权登记一方有利,但因为原理上分析不够合理化,所以实践当中这种计算方式运用的比较少。第七种计算方式: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房屋总增值-首付款增值部分-个人还贷增值部分,其中:房产总增值=房屋当前市场价-房屋购置价首付款增值部分=首付款÷(房屋购置价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个人还贷增值部分=个人还贷额÷(房屋购置价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此种计算方式最为繁琐,但实践中也因为这种间接计算公式中的参量都比较容易确定,反而相对来说争议更少,所以运用起来也比较常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的时候虽然房子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能要求分割的。但在结婚之后,房子可能出现增值的情况,对于这部分增值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其实也是有权要求分割的。不过,具体分割之前还是需要先对房屋的增值部分作出计算,才能确定究竟增值了多少,这才有可以分割的基础。

求问婚后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吗

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自然增值是指在财产所有人拥有的财产因所有人以外的变化因素的存在而出现的价值增长状态,财产所有人在此一状态的发生过程中并未起到任何积极推动的作用,即财产所有人并未将原有财产投入到价值再生产的过程中,财产增值的原因是由于外在的因素造成。例如:商业中心地段的不动产因其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增强而增加的价值;拥有的古玩随着收藏市场的繁荣而价格上涨;持有的股票因公司业绩优异而价格上扬等。

但是,假如在婚姻存续期间,房屋出租或将房屋出售后用所得款项进行经营的话,那么房屋的租金收入或经营所得就属于婚后的投资收益,即是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婚前房产的婚后增值部分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孳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出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还贷的,婚后还贷部分的升值部分是需要分割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根据最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通常情况下,对于此类房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几点:

第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三,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第四、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对共同还贷款项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怎么计算?目前比较倾向的做法是: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即得出另一方补偿的数额。

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部分怎么分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房屋产权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人享有这部分权益。但是在这个条例下面又有个具体的一项补充议案,那就是产权房是两人共同负担贷款的话。在离婚时,产权登记人应该给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如果这套房产不存在贷款以及其他抵押和涉及到经济***的情况下,那么这套房产的产权人是谁增值部分就归谁。不过如果这套房产是夫妻二人共同购买,并且是在婚后共同负担这个产权的贷款的话。那么不问产权登记人是谁,其实另一方都有权通过协议和诉讼的方式要求。得到该产权房的增值部分当然只是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这种官司可以说是司空见惯,因为现在年轻的夫妻在买房的时候几乎都是采用贷款买房的购买方式有的是男方付首付,有的是男女双方共同付首付,然后在婚后的日子里,男女双方共同负责这个产权房的贷款。这也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财产怎么分?而且10年前或者是几年前买的房产现在已经增值了,那该怎么办?

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夫妻双方经过协议。进行财产分割,具体的办法就是这个房子10年前是120万买的,现在值200万那么就给不要房子的一方多余40万赔偿当然这个前提是原先的120万也要分人家一半。一般来说夫妻协议都是这样来确定房产增值部分的溢价的,不过也有一些夫妻因为房产增值部分产生了很大的分歧,认为这样分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

那么这个时候就只能去当地的***进行诉讼离婚,让***进行一个公平的裁决,***也会根据这套房产的具体性质,以及夫妻双方对这套房产的经济贡献作出相应的判决。不过在判决过程当中***的人员也会考虑到夫妻双方对这个家庭做出的贡献,以及孩子由谁来抚养等诸多问题。

在考虑众多因素之后,会给予夫妻双方一个都能够接受的判决结果。其实我个人认为,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我们完全可以效仿西方夫妻在婚前签有效的法律协议这一手段。那么就算真的离婚之后,我们也不用相互扯皮,只要根据婚前协议进行相互对照,离婚的时候该给你多少该给我多少一目了然。

婚后房屋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是自然增值,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在不改变状态的情况下实现的增值,就是自然增值。一旦改变状态投入生产经营,所获得的增价性质就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的增值,就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房子增值了,但是我有房贷,增值部分需要全额平分么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除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其他收益都属于夫妻共有,这部分收益可以平分,当然若是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增值部分也应该归所有权人所有。

2,若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应该平分。

《司法解释三》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分割房产有如下规定:

计算方式(一):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200万÷2=12.5万

计算方式(二):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1.25倍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1.25倍=12.5万

计算方式(三)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比例:(200万-160万)÷160万=25%

共同还贷的一半:20万÷2=10万

对应的财产增值:20万÷2×25%=2.5万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20万÷2×25%)=12.5万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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