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宜昌市住改非在***中的补偿规定

admin3周前227

住改非房屋和一般的居住性房屋的***补偿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对住改非进行***的,一般依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确定,而对居住房进行***的,一般依据房屋评估价值进行补偿。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住改非***补偿标准

住改非的具体补偿要根据各地方的具体政策而定。住改非***补偿标准是足额支付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房屋***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费、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虽然被***房屋的使用性质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记载为准,但***人与被***人对被***房屋的性质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对被***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

农村房子翻建超面积怎么办

1、房子超出面积后,超出审批面积的部分无法获得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2、建房者要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补交一定费用。若是隐瞒事实被查证,就有可能被视为违章建筑,限期拆除;

3、可在土地登记本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规定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本文链接:http://flwt.12364.com/flwt/cef4c3551f36772d.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