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精神病人有继承权吗法律(精神病人有继承权吗)

admin5天前1004

今天给各位分享精神病人有继承权吗法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精神病人有继承权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精神病人立的遗嘱可以通过公证吗遗嘱公证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 丈夫患精神病杀害妻子,是否还享有继承权
  3. 精神病人有继承权吗
  4. 监护人的遗产精神病人能继承吗
  5. 精神病人怎样继承房产

精神病人立的遗嘱可以通过公证吗遗嘱公证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精神病人在神志正常的时候立的遗嘱是有效的,是可以通过公证的

2.遗嘱公证无效的情形有: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遗嘱并非遗嘱人真实自愿的意思;伪造、篡改的遗嘱。这些会导致即使公证也无效

丈夫患精神病杀害妻子,是否还享有继承权

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替行使权力办理继承手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可以是配偶,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继承法》: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民法通则》: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精神病人有继承权吗

即使是精神不正常的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仍然有继承权。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监护人的遗产精神病人能继承吗

有权继承。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精神病人虽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是享有民事权利和其他公民一样,有权继承遗产。但是,继承遗产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继承,并代为管理所得遗产。

精神病人怎样继承房产

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替行使权力办理继承手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可以是配偶,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继承法》: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民法通则》: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精神病人有继承权吗法律和精神病人有继承权吗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本文链接:http://flwt.12364.com/flwt/bcd9e22c2f0db557.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