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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到一岁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我该怎么办?)

admin1周前825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孩子不到一岁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离婚后,我想给孩子改姓?孩子父亲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夫妻协议离婚后,孩子归女方,但男方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2. 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还可以起诉将孩子要回去吗
  3. 离婚一年,男方不让看孩子还让女方出抚养费,该怎么办?
  4. 夫妻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一直没给抚养费,要不要去起诉她?
  5. 离婚后,我想给孩子改姓?孩子父亲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6. 我儿子离婚了,楼房是我买的,全给孩子了,现在女方不让我接近孩子,房子我想要回来,能起诉吗?
  7. 离婚后男方不同意孩子改姓又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夫妻协议离婚后,孩子归女方,但男方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夫妻协议离婚后,孩子归女方,但男方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书不同于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其缺乏强制执行力。所以,即便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抚养权,有关于抚养费的约定,但这都没有办法直接成为法院的执行依据。

所以,在男方没有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你仍然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之后,男方没有履行的,这个时候再凭借着法院的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程序是法院依职权采取的一个程序,具体由法院落实。

总体来说,可能会觉得程序麻烦一点,又要起诉,等到判决之后再执行。但毕竟这是法定的程序。当然,你也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还可以起诉将孩子要回去吗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据此,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来要回孩子。

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简而言之,就是对方患有疾病而无力抚养或者不尽抚养义务,对子女成长不利,就可以等到法院支持。当然年龄大一点的孩子还要考虑孩子的想法。

离婚一年,男方不让看孩子还让女方出抚养费,该怎么办?

如果是与对方无法协商的情况,可以先向对方居住地的妇女联合会、区调解中心申请介入调解,协商探望孩子的方式,若经调解仍然不予以配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的权利,如果一方不予以配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作出警告、罚款和拘留的决定,由法律切实保护探望权的行使。

夫妻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一直没给抚养费,要不要去起诉她?

夫妻协议离婚,是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定的协议而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该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离婚了,孩子归男方,只是意味着孩子跟随男方生活。但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对孩子有探视权,同时也需要参予孩子的抚养,故而应该每月支付“白纸黑纸”上协商好的一定抚养费,但孩子的抚养费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物价上涨,孩子求学期间开支的增加,抚养费还应“随行就市”做出一定程度上的上浮。女方一直没给孩子抚养费,男方可“先礼后兵”,先与女方电话沟通,毕竟女方是孩子的生母,顾忌着孩子的感受,不必太“剑拔弩张”,开门见山阐明自己的观点,请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几次沟通后,如果女方仍拒付抚养费,男方便可向法院起诉女方,“对薄公堂”后,法院会对女方实行强制执行。替男方追讨回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后,我想给孩子改姓?孩子父亲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改嫁后孩子改姓,中国有这样的传统。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孩子更有归属感,让后父更疼爱孩子,视如己出。当然现在是新时代,孩子也可以随母性,如果改嫁以后孩子跟母亲姓也无可厚非。

我儿子离婚了,楼房是我买的,全给孩子了,现在女方不让我接近孩子,房子我想要回来,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但是官司你打不赢。

在这里牵涉两个法律问题,一个是赠与,一个是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

一、“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儿子结婚,你给他买了房子,这就是你将房子赠与给你儿子。

从情况看,你买的房子赠与儿子后,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因为女方抚养孩子,所以或者协议、或者经法院判归女方。离婚后房子已经成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了。

二、因为儿媳妇不让你看孩子,你要把房子要回来,唯一可行办法就是撤销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任意撤销权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在权利转移之前;

2.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

3.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而法定撤销权需要以下条件: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原因之日起一年内。

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已经不具备撤销赠与的条件了。因为:

1.房子产权已经转移,先转移成你儿子,后转移到儿媳妇;

2.房子已经是儿媳妇个人财产,而非你儿子财产;

3.仅仅是不让看孩子,不构成严重侵害你权利标准。

所以,即使起诉,这场官司你也打不赢。房子无法要回来。

离婚后男方不同意孩子改姓又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是很正常的,但是对未成年的孩子,双方必须得共同担负起抚养的义务,这是法律赋予离婚夫妇不可推卸的责任。

夫妻离婚无非就是协议离婚或者是法院判决离婚。如果协议离婚的话,在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孩子的抚养的问题上有分歧,达不到统一的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前提还是尊重离婚双方的意见,再不行,法院才会依法判决的。

离婚双方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在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础上,法院就会责成孩子的父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有一方不给付孩子的抚养费的话,另一方可将其告上法庭。

孩子的父亲拒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也不同意给孩子改姓名,(除非他已经丧失了体力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这就是赤裸裸的无赖行为,简直就不配做父亲,是个人渣。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孩子的父亲还是不履行责任的话,你也可以再而三的以遗弃罪将他告上法院,主要是拿住他不抚养孩子的法律证据,以防他老了需要孩子赡养的时候,孩子有证据,你不养我小,我就不养你老。依据谁受益,谁付出的原则,由于他主动放弃了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和责任,他就失去了孩子对他赡养的权力,像这样的民事纠纷,法院判决也是有先例的。

关于孩子不到一岁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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