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的概念是指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有权利承包集体组织发包的的土地,并且组织成员承包土地后,对该土地享有使用,收益和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权利。而其三权分置是指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这三权。
一、
承包地的概念是什么
承包地的概念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根据其概念可知,承包者不是取得土地所有权,因此不具有处分权,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因此其概念是农村集体成员承包集体发包的土地。
二、
承包地三权分置是指哪三权
承包地三权分置是指形成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找法网提示: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
承包地与自留地的区别
承包地与自留地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其与自留地的区别是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生产各种农副产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
2.其与自留地的区别是承包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