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月亮之上抄袭(平顶之上抄袭国外哪部电视)

admin2个月前482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月亮之上抄袭,以及平顶之上抄袭国外哪部电视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月球的背面有什么
  2. 月球背面上的美军战斗机是怎么上月球去的
  3. 都说腾讯什么都靠抄袭,那微信是抄的谁的
  4. 我在头条被人抄袭了,大家说说说是你怎么办
  5. “南山必胜客”腾讯再获胜,抄袭乱象何时休
  6. 游戏《了不起的修仙模拟器》属于抄袭吗
  7. 平顶之上抄袭国外哪部电视

月球的背面有什么

由于月球在很久以前就已经被地球潮汐锁定,也就是自转周期和公转周期相同,导致月球的一面始终朝向地球,而另一面始终背向地球(不过由于月球的天平动,近月面和远月面交界的地方我们时不时也能看到,所以从地球上还是可以看到59%的月球的),所以在探测器时代来临之前,人类完全没有办法知道月球背面的样子。

月球背面是不是有另一个世界?那里有生命居住么?是外星人的基地么?种种这些猜想,一度成为各种童话故事和科幻小说的创意源泉。

直到1959年10月7日,前苏联的月球3号才传回了第一张月球背面的影像,不过那时候的影像还很不清楚。

(图左:传回地球的第一张月球背面影像,左边的暗色区域分别为危海、史密斯海、界海,下方为南海,右上为莫斯科海。图右:月球勘测轨道器拍摄的月球背面。来源:https://moon.nasa.gov/resources/26/)

此后,美国的阿波罗号、克莱门汀号、月球探勘者号,日本的月亮女神1号,中国的嫦娥1-3号,印度的月船1号都陆续传回了高质量的月球正背面影像。我们这才发现,原来月球的背面没有正面那么多暗色的月海,而是主要是撞击坑遍布的高地,南极附近还有一个巨大的撞击盆地。除了表面形貌的差异,月球背面和正面在壳层厚度、矿物成分更等方面也有差异。

但,真的没有外星人和外星基地。目前最清晰的全月影像来自2009年美国发射的月球勘测轨道器,局部分辨率甚至优于1米,连阿波罗登月时期留下的月球车都能清晰辨认……只有一片苍茫死寂的大地。

(图:月球勘测轨道器2011年拍摄的阿波罗17号着陆区域留下的遗迹。来源:维基)

月球背面上的美军战斗机是怎么上月球去的

这个问题有个前提——苏联人照片,是不是真实的。

事件原型

苏联人经过几年的刻苦研究后,虽然在核弹上慢了美国人一步,却在航天技术上领先了美国一步,率先成功将卫星推入地外轨道,又第一次成功将人类发射到了外天空,并在随后登上了月球。

自从苏美两国相继登上月球后,各种猜测怀疑就没停过,比如标题中的问题,就是其中的一个。

这事发生过在1987年3月的时候,苏联人通过卫星拍摄到了月球的背面,照片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月球上面竟然有一架飞机。

更让人惊讶的是,这照片太清晰了,甚至连上面的标志也看得清楚,这竟然是一架美国人的飞机!

照片发表后,全世界的人都很惊讶,因为连飞船都不能保证百分百到达月球,更何况是一架普通的飞机。二战的飞机飞行高度并不高,即便是现在,光靠那点燃料根本不足以突破地球的引力。

于是,全世界都立刻产生了一个话题——这东西是怎么上去的?

真实性有待考证

如今三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的这个事件依然没人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有人一直不肯相信,认为这和UFO一样,都是人们伪造的事实,实际上根本没有这样的事!

有人甚至怀疑,这东西是P上去的。还有人指出,在这张照片里,那一架飞机几乎占满了整个环形坑,但是月球上的这种东西都是十分巨大的,最小的也有1.5公里,如果这飞机是真的,那体积未免也太大了,如果美国当时已经有这样的技术,想必也不用去投掷核弹了。

当然,也有人就是信了,不管怎么说那些怀疑都缺乏实证,于是许多人还围绕这个问题,给出了各种各样的猜想,纷纷献出妙招,解释这架飞机飞上去的办法。

方法一:外星人弄上去的

这个说法不难理解,自从苏美相继进入外太空,世界各地便开始了各种版本的UFO的传说,动不动就是看见一些奇怪的东西,有人缺乏想象力,在说不清外星人的造型后,便说自己被消去了记忆,却在地上找了一些起降证明。

于是也就有人说,这是外星人抢了一架飞机去研究我们的科技水平,研究完随便就丢在了上面。

方法二:地月引力说

近代研究表明,地月之间确实有神秘的联系,这种相互作用的力量,使得我们的地球出现了潮汐的涨退。

于是就有人大开脑洞,说这飞机就是在这股神秘的力量的作用下,脱离了地球的束缚,直接飞到了月亮上。不过这个说法漏洞太大,如果飞机能上去,地球上的水岂不是都被吸到上面去了?

于是又有人说,地心里面有个神秘的通道,飞机是被吸到这里面,然后在这个神秘的通道的作用下,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了月球上。这个说法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我们现在无法证明里面没有这样的通道,所以居然无法反驳了!

究竟这事情是真是假,又或者说那飞机是怎么上去的,只能是各自保留意见了。

都说腾讯什么都靠抄袭,那微信是抄的谁的

微信抄的就是米聊啊,如果腾讯不出微信的话,QQ就要被米聊干掉,我也用过米聊,微信利用QQ的人数人群优势干掉了米聊。

我在头条被人抄袭了,大家说说说是你怎么办

我也遇到过这件事。如果是普通人也就算了,留言提醒他以后别做就行了;可我遇到的是一位晒出“全国德艺双馨艺术家”奖状的名人。他将我的作品大小标签全去掉,换上他的名号发布。我发现后,在他的置顶作品下留言:《围追堵截》承蒙老翁转发,只是“白发丹心”去哪儿啦?

我原想他能够及时纠正就算了,可他一致装聋作哑。于是,我将他的所有奖状和窃取的作品截屏,连发两文《这件事算什么?》和《说说“德”与“信”》,接近点名暗示性地批评。他若敢反驳,我就摆证据。

后来,他没有反应,我也就此打住。希望他接受教训,以后成为名符其实的双馨艺术家。

“南山必胜客”腾讯再获胜,抄袭乱象何时休

腾讯血液里流淌的就是抄袭的基因,抄袭一词已经深深的烙在腾讯的logo上了。包括腾讯的qq和微信,但有意思的是原创大部分都没有腾讯抄袭修改以后发展的好,腾讯能在抄袭基础之上加以修改,能够融入迎合市场的分子,比原创更加的受欢迎,这是腾讯厉害的地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唯一恐怖的是你想打官司,抱歉你根本赢不了。所以,抄袭乱象何时休?我觉得三五年是看不到的!

游戏《了不起的修仙模拟器》属于抄袭吗

如果按照我们学术界的标准,这可能至少算是过度引用。

客观来说,这游戏在修真系统上还是有一定独创性想法的。但是在几个核心系统上,比如建造、人物管理上,几乎可以用复刻来形容。如果你有rimworld的游戏经验,基本上可以做到无缝隙上手。比起一款独立的游戏作品而言,它可能更像是rimworld的大型mod。还有就是,考虑到古剑三也就99块,这游戏定价68,性价比方面还是有很大缺陷的。

感觉这个问题关注的人变多了,那么我在稍微多讲一点。

游戏抄袭是否构成在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侵权,还是一个尚未定论的问题。这也是为何许多人会认为在法律上游戏没有构成抄袭。

但是,这同样还涉及另外两个问题。第一,抄袭是否只有从法律一种途径进行评价。第二,缺乏游戏抄袭的相关法律判定是由于立法的相对滞后,还是由于游戏本身不存在抄袭,亦值得进行讨论。

我现在仅就法律文本方面进行一些小的讨论。

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体系来看,由于没有直接对游戏进行明确讨论,最能够和游戏对应的部分是著作权法下面关于计算机软件的部分。毕竟一般而言,游戏软件在大类上属于计算机软件的子范畴。这同时意味我们也可以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出发,进行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同样的,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从法律条文看,对于游戏机制的复刻,并不成为著作权法的例外范围,亦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范围。(当然,这并不意味复刻游戏机制直接等于抄袭)

很明显,盗版软件和破解绝对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范畴。换皮软件,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被判定为侵犯著作权。但是,从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侵权内容来看,对于游戏玩法的复刻并没有纳入其中。

于是,我们陷入了某种法律的真空环境,对游戏玩法的复刻既不属于例外范畴也不属于直接的侵权内容。既然对游戏机制的复刻不属于例外范畴,那么我们就可以从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和著作权人的权利来讨论下这一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人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与一般人想象的不同,我国对于类似软件侵权的处理,是将其拆解为各个子系统进行比较。比如法院会将游戏拆解为了代码,ui,画面等各个角度,然后论证这些部分是否具有独创性。在承认独创性的基础之上,判定别的游戏软件是否存在侵权的情况。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两个游戏在许多方面不同,但是只有在某一个细节上高度相似,即可能构成游戏抄袭侵权。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游戏玩法构不构成侵权。

对于这个一问题,我们需要诉诸于著作法的立法目的。

著作法归根到底是为了保护独创性的表达。从这一角度看,玩法不可能彻底没有独创性。并且,这一独创性是可以在现实中被复制的。因此,从纯粹的理论上而言,复刻游戏玩法肯定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范畴。至于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举证困难或者诉讼困难等原因,对于游戏玩法侵权的诉讼往往难度很高。但这是一个司法实践问题,不能因为司法实践的难度高,就说游戏玩法不存在抄袭。

很多人以Fps游戏作为例子,作为游戏玩法不存在抄袭的证明。严格意义上,这一证明在法学上并不成立。这实际上可以转化为这样一个问题,即一个具备独创性的玩法逐渐成为某类游戏的通行标准时,那么我们还需要将它作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内容么。

著作权法的一个有效设计是保护年限。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相对平衡创新需求和著作权人的独创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很多人可能没有考虑到Fps玩法已经经历的时间长度。

因此,我个人认为,从纯粹的法律条文看,具有独创性的玩法可以被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法律并非没有标准,只是缺乏相关的具体条文进行细化。

但是将游戏玩法纳入保护范围,也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腾讯这样的公司可以通过垄断游戏玩法进而垄断市场(比如像高通的专利费模式)。这无疑会造成对于独立游戏行业的打击。虽然我们可以通过反垄断法的相关条文进行限制,但是这在司法实践的难度上同样会很高。

平顶之上抄袭国外哪部电视

第一季平顶之上由腾讯视频与荷兰Talpa公司联合制作

所以不算抄袭是买了版权的

之前美国也买过荷兰的版权做的同类节目叫乌托邦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月亮之上抄袭和平顶之上抄袭国外哪部电视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本文链接:http://flwt.12364.com/flwt/3346f2183ad72b4f.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