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的问题,以及和1984年五月什么颁布民族区自治制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民族自治县有立法权吗
- 两会即将开幕,为什么一个叫全国政协十四届,一个叫十四届全国人大
-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本组成有哪些
-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包括
-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哪些权力
- 关于民族团结的自治法规谁来制定
- 1984年五月什么颁布民族区自治制
民族自治县有立法权吗
没有,县级人大和政府无立法权。新修改的《立法法》只赋予地级市(多为设区的市)的人大和政府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事项,因此县级人大和政府仍无立法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两会即将开幕,为什么一个叫全国政协十四届,一个叫十四届全国人大
谢谢邀请,全国政协十四届,指的是第十四届全国政协会议,而十四届全国人大,指的是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这两届会议,是中国国家根本组织,分别由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主持,每届会议的召开。
奋进新征程!同心赢未来!预祝“两会”圆满成功![赞][赞][赞][鼓掌][鼓掌][鼓掌]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本组成有哪些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我国基层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市以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农村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建立。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2011年1月1日实施
第七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包括
民族自治机关:
1、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相应的各级人民政府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2、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3、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4、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5、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扩展资料:民族自治机关是指在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行使同级相应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并同时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是我国的一级地方国家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哪些权力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以下权力:行政权力、立法权力、司法权力。这些权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授予的。
行政权力是指自治机关依据法规、政策和规定,实施本地区行政管理的权力。例如:制定和实施本地区行政法规、政策和规定;管理和保护本地区的资源环境;组织和管理本地区的公共服务事业等。
立法权力是指自治机关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授权,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例如:制定本地区的自治条例与规章,专门条款与内容均有所不同,侧重于本地区实际情况与需求。
司法权力是指自治机关有权依法行使当地司法权力的权力。例如:设立和管理当地的法院、检察院;审理和解决本地区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等。
需要指出的是,自治机关还有其他权力,如财政权力、教育权力等,这些权力与本题目有关,也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重要的权力之一。
具体步骤是,自治机关应当在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依照合法程序,制定、实施和改革本地区的规章制度,加强和完善本地区的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工作,充分发挥本地区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推动本地区的持续发展和繁荣。
关于民族团结的自治法规谁来制定
依我国宪法的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民族自治法规。
1984年五月什么颁布民族区自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修正。我国是多民族国家,有必要制定这样的法律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