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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间谍罪和为境外窃取情报罪区别)

admin1周前1083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的知识,包括间谍罪和为境外窃取情报罪区别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怎么处罚
  2. 什么是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3. 间谍罪和为境外窃取情报罪区别
  4. 中国刑法中的出境刺探情报罪是怎么认定的
  5. 构成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的条件
  6.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7. 间谍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国家秘密罪的区别
  8.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构成要件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什么是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法律分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以非法手段,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报、文件、资料和实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一条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间谍罪和为境外窃取情报罪区别

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行为方式上。

本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而间谍罪的行为为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如果行为人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实施本罪的行为的,应按牵连犯的处理原则,择一重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不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则构成本罪。

综上所述,国家秘密是国家安全重要组成部分,不法分子为境外势力提供刺探国家秘密的行为,危害国家利益,司法机关对其会严惩。

在量刑上,较轻的判处五年以下徒刑,如果刺探提供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对不法分子可以最高判无期。

中国刑法中的出境刺探情报罪是怎么认定的

新刑法对为境外剌探情报罪的判刑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统称为向境外组织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构成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的条件

法律分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守国家秘密是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构成,外国人、无国籍人不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对于为境外收买了大量国家秘密,或者绝密秘密的,是需要从严处罚的,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在进行定罪时,还需要对不同的秘密类型和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合法的认定,而后才可以对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进行定罪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在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关于“境外”,相对于窃取、刺探、收买行为而言,属于责任要素,只要行为人为了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个人而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即构成本罪;相对于非法提供行为而言,属于违法构成要件要素,只要行为人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即构成本罪(要求行为人明知对方为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关于“情报”,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间谍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国家秘密罪的区别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行为。间谍罪与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在客观方面有相似之处,如间谍犯罪行为人在从事间谍活动中,也会实施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

二罪的区别:1.二者犯罪明知的内容不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要求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境外机构、组织或个人,不是间谍机构或个人;而间谍罪则要求行为人明知对方是间谍组织、间谍组织代理人或者战时状态下的敌人。

2.犯罪的得益主体性质不同。所谓犯罪得益主体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中国家秘密和情报等犯罪利益的追求和获得主体。在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得益主体表现为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在间谍罪中得益主体表现为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敌人等。

拓展资料:

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将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行为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111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守国家秘密是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窃取,是指使用秘密手段盗窃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资料或物品的行为。刺探,是指通过各种渠道、使用各种手段,非法探知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资料的行为。收买,是指用金钱、色情和其他物质利益等手段向掌握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人员获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资料或者物品的行为。非法提供,是指国家秘密持有者或知悉者非法出卖、交付、告知其他不应知悉该项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人的行为。本条规定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4个具体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时被抓获,实际上未能最终获取国家秘密或情报,或者未能完成非法提供的行为时,也应构成本罪未遂。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构成,外国人、无国籍人不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于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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