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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帮父母存的钱怎么办(还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吗)

admin2周前333

大家好,离婚后帮父母存的钱怎么办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离婚后,还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离婚后帮父母存的钱怎么办和离婚后,还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离婚不要孩子,老了孩子应该赡养我吗
  2. 离婚了,还想着如何帮对方。是什么心理
  3. 离婚后,还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吗
  4. 老婆要我把父母存我们名下的钱拿在手里,不花也不能还给他们,请问我怎么办
  5. 老婆二婚我帮她支付了抚养费,我们又离婚了,那么我帮她给的孩子抚养费能要回来吗
  6. 离婚后嫁妆能带回来吗《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
  7. 老婆把离婚的事情告诉她父母了,我还能挽回吗

离婚不要孩子,老了孩子应该赡养我吗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简单地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题主的具体描述是:没钱养孩子,给前夫了,但自己也没再生孩子,收入很低,老了后孩子有法律规定要赡养我吗?虽然没有养过,孩子还是我生的。

首先,夫妻离婚时,应就孩子的抚养问题,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认并自觉地按协认执行;或者按照***在离婚判决书中就孩子的抚养问题的判决结果,严格地予以执行,以保证孩子顺利地长大成长。此时的孩子是未成年人,自然,孩子的利益最大化是最高原则,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同时,在实际生活中,多数情况下离婚的夫妇,其孩子是由母亲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的,原因也很简单:有利于孩子顺利地长大成人。

其次,夫妻双方离婚,并不影响孩子与父母亲之间的父、子/女关系,母、子/女关系。也就是说:离婚之后的男、女双方,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都平等地负有抚养的法律义务。包括支付抚养费,给予日常的生活照料,以及探视、关心、爱护等等。

再次,当孩子长大成人后,离婚之后的父、母进入老年人阶段时,孩子也相应地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离婚不要孩子,老了孩子应该赡养我吗?综上所述,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说:这位老人的孩子是应该赡养老人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也十分地肯定。

但是,法律归法律,实际归实际。有时法律的原则规定与现实生活之间,无疑是有一定距离的。这位老人又是怎么做的呢?1、老人未支付抚养费。没钱养孩子,孩子由前夫抚养,估计也没有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因为她说没钱嘛。2、如果再婚、还有继子/女的话,继子/女也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离婚之后,老人当然可以再与他人结婚,如果后夫己有孩子,自然,她就是后夫孩子的继母。在与后夫共同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后夫的孩子长大成人后,当然也应该承担赡养继母的法定义务。更进一步说:这位老人的孩子和继子/女都负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3、老人与孩子的感情问题。老人既然没有出过抚养费,如果离婚之后又住得/出嫁得远,探视、日常照料就有所不便。即便比较近,如果毫无责任心地一走了之,再也不闻不问的情况也并不鲜见。在此情况下,孩子与老人之间的母子/女感情一般就比较淡漠了。极个别情况下,孩子对母亲还会有一定的怨恨甚至深深的敌意的情况也不在少数。毕竟,感情是在日常生活中通过日积月累、点点滴滴地逐渐培养起来的,这是任何法律、法规都无法改变的现实结果。套用一句老话,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仅此而己。概括为一句话:老人只是生了孩子,根本就没有养过孩子。题主也明白地表示:虽然没有养过,孩子还是我生的。

所以,这位老人一生中虽然可能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基本上唯一的作用只是生了孩子,但在养孩子上毫无贡献或者付出。生而不养,先输了底气。现在老了,又想要孩子赡养她,从法律角度讲,这肯定毫无问题。实际上孩子愿不愿、是不是赡养,那就只有天知道了。可以肯定的话,如果孩子坚决不赡养,老人当然可以***孩子,***判决也肯定能赢官司,只是民事法律判决能执行到什么程度,还是那句话,只有天知道了。

毕竟,生而不养,是毫无付出;老而求养,是只求回报。对此,只能说:似乎有点“名不正,言不顺”了。恐怕也只能落得个理直气不壮的结局。常言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位老母亲就十分典型。

离婚了,还想着如何帮对方。是什么心理

离婚了,还想着如何帮对方。这明显是心理放不下她,还爱着她,希望和她破镜重圆。

你现在要好好审视一下自己,自己和她离婚是不是一个错误,找一个机会坐下来好好谈谈,看下是否有复婚的可能性,看下对方对你是否还有好感,毕竟在一起生活过,对方不反对你的帮护,说明她对你还是有好感的,可能都觉得离婚是个错误,说不定一拍即合呢!当然,如果你和她都重新组建了家庭,那就还是保持点距离为好,这样老是接触会对你的新家庭有防碍的。既然有了家庭就得为新家庭负责,不能顾此失彼,免得家庭矛盾爆发。从你离婚后还总想着帮对方,说明你是善良的人,也是大度之人,能够不计前嫌,是很难得的。生活中绝大多数人离婚后都会形成路人,不想再有任何交集。因为离婚都是彻底失望,彻底丧失了信心才有的行为,否则是不会轻易离婚的,因为婚姻走在一起本属不易,谁都会把婚姻看得很重。你们俩离婚也许就是一个错误,心里根本没有放下对方,好好谈谈吧!婚姻生活本来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是平平淡淡的。在婚姻中也要包容和理解,因为两个不同家庭的人生活在一起,难免会有磕磕碰碰,在生活习惯生活观念上也有不同,度过磨合期就会慢慢变好。

离婚后,还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吗

请问:婚都离了,你以什么‘’名份‘’去履行对‘’前岳父岳母‘’的赡养义务?

依我之见:按中国的一句俗语说‘’名不正丶言不顺丶则事不成‘’,夫妻关系存续期内‘’翁婿关系‘’之间依法相互就没有赡养义务,更何况现在夫妻婚姻关系解除了,连‘’翁婿‘’之名份都没有了更没有对‘’前岳父岳母‘’的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了。

一,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抚助赡养年老父母的义务。这里的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指的是‘’子女‘’,也就是法律规定的婚生子女丶非婚生子女丶拟制血亲的养子女,法律规定的‘’父母‘’而最为重要的是指血亲父母、养父母。而根据提问者所述案例,在你与前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妻之父母因联姻而形成了翁婿关系,即你将妻之父母称呼为‘’岳父岳母‘’,而这里的岳父岳母关系会因离婚而终止,因此,法律规定的父母并不包括‘’岳父岳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婿或媳妇作为子女没有对岳父岳母和公公婆婆的赡养的法律义务;

二,同理,翻遍了整个《继承法》也均无‘’岳父岳母‘’及‘’女婿和媳妇‘’的法定继承人之名份规定,也就是说假设一旦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去世留下有遗产,从法定继承的角度,女婿和媳妇是不具有法定继承人的主体资格,根据法律‘’权利与义务同等‘’之原则,没有权利自然就没有义务,结合本案例,即使本案例中的女婿仍然与妻保持正常婚姻关系,假使岳父岳母去世留有遗产,除留有遗嘱并依遗嘱优先原则以外,女婿也没有继承岳父岳母遗产的主体资格。

三,话又回到开头一一根据提问者所述现在夫妻已离婚,‘’翁婿关系‘’已依法不存在了,你去赡养己离婚的前妻父母以什么名份?法律上你没有任务赡养‘’前岳父岳母‘’的义务,请注意这叫做‘’前‘’岳父岳母,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名不正丶言不顺‘’嘛!

当然,你与前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一你前岳父岳母在你们婚姻存续对你就象亲生儿女一样关怀备至,并且对你的亲生儿女从小生下来一直到长大成人,你的前岳父岳母付了他们太多的心血,也减轻了你们的负担。人,是讲良心的,你们婚虽离了,但,从人讲良心的角度,你发自内心自愿去关心照顾‘’前岳父岳母‘’从建设社会和谐的人际关系出发是值得点赞和鼓励的。一一但是,我仍然要说这不是法律上的赡养义务,而是作为讲良心讲道德的之举。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老婆要我把父母存我们名下的钱拿在手里,不花也不能还给他们,请问我怎么办

这个问题的描述写的很认真,给提问者一个赞。

这个当儿子的也算是个孝子,他的为人应该得到大家的认可,对于父母的钱活着是他们的,死了才能由他支配,可他老婆是个认死理的人,他挣的钱老婆不要非要男方父母留下的40万元,即使自己不花也不会给父母还,而且以离婚相逼,还有个三岁的孩子,父母也从最初的把钱给这对夫妻变为给他的孙子或孙女结婚用。

这个真是有钱也烦,没钱也烦,金钱难道真的是祸水吗?

这个问题的出发点,肯定不是让他们办离婚,而是希望他们能和好,不能为了这件事,就拆散这对年轻的两口子。

别说别人了,我买了个高压锅,老婆不习惯,我说你不用了就给我妈用,她脸色马上就变了,真的是女人的心思你别猜啊!这婆媳矛盾能处理好的看来是少数,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矛盾,这或许就是女儿和儿媳的区别吧!

再看看这件事,父母把钱存入儿子的名下,或者说用儿子的身份证办了一张银行卡,其实儿子取出这笔钱很容易,带着身份证到银行重新办一张卡,把父母存的钱转进去就行了,但这样,后面的结果是难以收场的,这也是父子之间的信任问题,那么接下来,到底应该怎么办?

因为婆媳矛盾,婆婆当初说5年之后把零存整取的钱给他们用。而现在婆婆改变了主意,儿媳妇动不动就拿这件事来说,并提出离婚,那么这名老公到底该如何是好?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我觉的结果最终还是要老公来解开的。

我认为父母的钱绝不能动,其实老人更需要钱或者在他们眼里有钱才是最踏实的,这个是根本,不能因为钱惹父母生气,那么只有对媳妇大人好言相劝,好好挣钱,也许媳妇的真正目的是嫌弃他工资低挣不到钱,离婚也只是气话,相信付出肯定会有所回报。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父母有兄弟两个儿子,儿媳妇是怕父母的钱最后落到了别人的手里,觉得自己的老公老实好说话,于是总想争一翻,不管是哪种情况,这个当老公的儿子必须要有所主见,有些事可以听老婆的,但有些事必须要拿定主意,因为那是原则问题。

老婆二婚我帮她支付了抚养费,我们又离婚了,那么我帮她给的孩子抚养费能要回来吗

不能要回来。因为婚内你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前,你们没有对再婚的收入分配和子女养育的费用进行商讨,形成合约。你如果想要回抚养费,除非是她提出离婚,你可以把要回抚养费当成离婚条件。如果是你要求离婚,这钱就没有要回来的理由。再说,儿子你已经养了几年,他也叫了你几年爸爸,父子情是金钱买不回来的,人活在世上,真挚的感情,是生活的必需品,温暖人生,你不妨把养子当成朋友,时常给予关怀和鼓励,你出现在他的生活里,本身就是一种缘分,和他妈妈离婚也不是他的错,夫妻离婚也不要迁怒孩子,在儿子心中,你就是父亲,尽管只有几年时间,我相信你在他心里,一辈子都不能忘怀。当他长大成人后,懂得感恩,懂得人世沧桑的时候,他一定会想起有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养育过他,而他却不能尽一点绵薄的孝心,这种遗憾会让他更好地珍惜身边的朋友,家人,生有一颗感恩的心,爱别人将是你今天为他做出的最好的教育,远远超过了今天你想要回的钱的价值,千金换不来的,是吧?大男人睡得起他的妈妈,就担得得起他们母子的生活,不要要这笔钱,分手了,也给她留下最美的自己,最好的品德,如果是她做的不够好,那么,你今天的退让,就是她明天的遗憾,无论什么时候,她想起你来,心头涌起温暖,这是一个人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价值,你被一个女人永远刻在心上,你的形象是美好的。还有,你重新找一个人组织家庭,人家得知你的大度,也可以为你增分,说明你是一个有经济能力,有爱心,不计较的男人,这是大丈夫的品格。最后我想奉劝你一句话,如果再有结婚的话,一定要把经济大权交给未来的合法妻子,男人的钱在哪里,心就在哪里。给妻子安全感,她一辈子都不会离开你。钱就是安全感,懂了吗?

离婚后嫁妆能带回来吗《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一般都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双方没有约定归属的,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嫁妆到底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会被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在这期间,夫妻双方并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的,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所以,嫁妆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同理,男方购置的财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这样处理起来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也容易接受,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矛盾激化。

一般来说,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实施的赠与行为。那么对于广大女性来说,怎样做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嫁妆呢?下面三点,一定要看完。

1.如果嫁妆是娘家人给的现金,则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并且应在转账时备注文字,“赠与女儿个人所有的嫁妆”。另外,女方应单独开户收取该笔资金,做到专户专用,与婚后收入隔离。

2.如果嫁妆是房产,应保证房产的首付款及还贷款均由父母支付,并且房产只登记在女儿一人名下;

3.如果嫁妆是娘家人为女儿购买大件物品,则应保留好相应的付款凭证,同时在付款时备注“赠与女儿个人所有的嫁妆”。

老婆把离婚的事情告诉她父母了,我还能挽回吗

离婚所履行的手续无非协议离婚(民政部门办理)与诉讼离婚(***办理)。你与妻子离婚了(不管何种形式),她将情况已告知父母。现在你心里纠结着“能否挽回?”这取决于你俩的感情基础是否荡然无存,若仅是你们夫妻因一时感情冲动不计后果,而草率行事所铸成错误决策而离婚,事后双方均有悔意;那么你应及时做些挽回工作,主动承认自己的不足之处,以求得她的宽容与谅解,争取达到破啼为笑,破镜重圆的结果。若是你俩已是同床异梦久矣,道不同,不相为谋,那是孤掌难呜了!世上没有后悔的药,既有今日,何必当初,那只得各自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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