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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捡起砖头犯法吗(属正当防卫吗)

admin4个月前497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被打捡起砖头犯法吗和一个人被一群人围殴的情况下,在随手捡到木棍或砖块打死对方其中一个,属正当防卫吗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被打捡起砖头犯法吗以及一个人被一群人围殴的情况下,在随手捡到木棍或砖块打死对方其中一个,属正当防卫吗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打架时候别人要去拿砖头怎么办

打架时候别人要去拿砖头,最好躲避。打架斗殴是违法犯罪行为,如果造成轻微伤,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个人被一群人围殴的情况下,在随手捡到木棍或砖块打死对方其中一个,属正当防卫吗

请问:‘’如果‘’一一本案例是黑恶势力为争夺地盘聚众斗殴中出现了一群人围殴一个人,难道聚众斗殴的流氓之一的被殴者杀死对方的行为还有什么有利益于社会的合法正当性吗?

依我之见:本案例中的‘’一群人围殴一个人,‘’如果‘’一一是双方预约‘’聚众斗殴‘’违法犯罪情节中出现的‘’围殴一人‘’的情形,此被围殴之人持砖等物打死对方一人之行为,依法不是正当防卫的合法行为,而是依法应严惩的故意杀人罪的犯罪行为。

一,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本案例的提问者模糊了太多情节,比如围殴是否双方预约丶围殴中双方是有组织者丶指挥者丶是否系黑恶势力为争夺地盘丶解决双方利益集团的纠纷而采取组织三人以上,在双方约定的时间丶约定的场所通过聚众斗殴的违法犯罪手段来争地盘丶争输赢丶化解纠纷的话。‘’如果‘’一一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明本案例中‘’一群人围殴一个人‘’,而这个被围殴的所谓‘’受害人‘’实际上就是此次黑恶势力丶流氓团伙中的聚众斗殴的组织者或积极参加者之一,而那‘’一群人‘’也是参与聚众斗殴的另一方人员。那么,上述双方聚众斗殴的行为均属于严重危害社会丶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性质,对参与聚众斗殴的双方任一名参与者又何来‘’正义‘’之言?当然,如果本案例中的被围殴者确认属于聚众斗殴的参与者打死对方一人又怎么可以认定为合法的‘’正当防卫‘’呢?难道他们双方聚众斗殴是为了国家利益丶公共利益之目的?

二,为什么被‘’围殴者用砖石当场打死对方斗殴人员‘’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呢?《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而刑法二百三十二条所规定的罪名就是‘’故意杀人罪‘’。结合本案例如果经公安机关侦查丶检察机关审查丶审判机关审理确认此次案件的性质是流虻黑恶势力之间的‘’聚众斗殴‘’的危害社会的团伙犯罪行为,被围殴者持砖石打死一人的行为不止不是法律上的‘’正当防卫‘’行为,反而应当以故意杀人定罪处罚的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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