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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款如何继承给孩子(关于***款继承的问题)

admin2周前355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房屋***款如何继承给孩子,以及关于***款继承的问题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关于拆迁款继承的问题
  2. 父母离婚了,家乡房屋拆迁,儿女该回去分拆迁款吗
  3. 农村房屋补贴后的产权可以继承
  4.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房屋动迁款如何分割和继承
  5. 房子拆迁,父母,子女怎么分配法
  6. 父母都去世了,他们的房子产权证丢失了,现要拆迁,子女如何领取拆迁补偿款
  7. 父母去世,留下房产未过户给子女,现在拆迁了,如何继承

关于***款继承的问题

你姥爷***是,是否有立遗嘱。亦或者没有立遗嘱,当初***分配问题是否立有协议。再不济你三舅所分的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三舅的名字。你大舅二舅凭哪点来索要补偿款。于情于理你大舅二舅的做法是不对的。

【以上仅个人观点!希望有用】

父母离婚了,家乡房屋***,儿女该回去分***款吗

那是父母的,离婚也是你父母的呀!除非你父母自愿给你,而且现在你就把钱拿了,那父母以后的费用你全部承担吗?

农村房屋补贴后的产权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原则上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宅基地审核表中登记的权利人为宅基地使用权人。

关于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死亡的,***补偿款可按继承关系处理。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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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第一款: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房屋动迁款如何分割和继承

1、***补偿款的归属与继承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本文仅指作为国家财产的公房),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只有居住权,和极其有限的处分权。而且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的权利也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由其继承人享有,而只能通过变更的方式转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享有。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的处分。如果公房承租人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上处分的,该处分属无权处分,在有权限的公房管理单位给与认可之前,该处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根据现行有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没有关于承租人补偿的规定,但根据《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及《物权法》有关用益物权的规定应当予以补偿。

2、***补偿款的归属

如果公房承租人在获得***补偿后死亡的,***补偿款可以作为其个人财产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的继承规则分配给其继承人。如果***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发生变更之后,则***补偿款为变更后的公房承租人的个人财产,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任何的请求权。如果***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死亡之后,承租人变更之前,则该***补偿款归系争公房的事实上的承租人所有,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亦没有任何的请求权。

3、***的诉讼解决

现实生活中,由于公房***补偿是一笔数额不小的款项,公房承租人的家庭内部在具体的利益分割上存在着极大的争议和激烈的矛盾,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为少惹麻烦,通常以逃避的方式拒绝对公房租赁***作出正面的回应。这样一来,当事人自己不能达成协议,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又拒绝作出正面的回应,当事人只好通过向******的方式解决了。

通过向******的方式解决,首先就有几个问题:***谁?诉由是什么?是民事诉讼呢还是行政诉讼?这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提起不同的诉讼。

根据《京市高级人民***关于因直管公房租赁引发***的受理问题的意见》(2003年11月27日京高法发[2003]350号)规定因直管公房租赁引发的各种***,既有民事法律性质的争议,也有行政法律性质的争议,应区别对待。

对于直管公房承租人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在履行直管公房租赁合同过程中,因违反合同规定的房屋保护、维修、房屋租金交纳、承租人变更等权利义务发生的***,作为民事案件处理。

对于直管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对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依职权变更直管公房承租人提起的诉讼作为行政诉讼处理。

本意见仅针对公房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发生争议的情况。对于家庭成员内部的***,例如家庭成员对于所达成的家庭协议的内容或效力产生的争议则属于另外的法律关系,需要另行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加以解决。

那么在同时存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争议和某些家庭成员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在承租人资格问题上发生争议的,这两个争议或诉应当如何处理?分别单独提起?一并提起?还是只需提起一个?在提出一个诉的时候,是提哪一个诉?这些都需要结合具体案情选择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诉讼方案。

房子***,父母,子女怎么分配法

儿子丁拿到了父母老房子的***款后,是否应该与甲乙丙3个女儿进行分配?可以分配的话,应当如何分配?本来父母的房子,甲乙丙丁是都有权继承的,但是,问题的关键是:丁自己出资翻盖了房子,那么新翻盖的房子就是丁的个人财产了,甲乙丙是无权分得的。国家占地,***补偿款应该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房子的补偿款一部分是土地的补偿款,房子的补偿款归丁所有无疑,但是,土地的补偿款甲乙丙丁是都有权分得的,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就是平均分配。儿子定一直避而不谈***款的分配问题,甲乙丙丁4个子女的父母也没有留下任何关于房产分配的遗嘱。这种问题应当如何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那也只好由甲乙丙将丁诉上***,请求***判决丁拿出土地补偿款由甲乙丙丁四人分配。另,和父母在一起生活或者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可以多分得土地补偿款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坚持原答案。

父母都去世了,他们的房子产权证丢失了,现要***,子女如何领取***补偿款

您好,父母去世后,房屋的房权证丢失,如今面临***,子女想要领取补偿款到额话,需要带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通过继承的方式过到子女的名下,由子女领取***补偿款,或者可以带上相关证明文件到***办沟通补偿的归属。

父母去世,留下房产未过户给子女,现在***了,如何继承

您好!

这种情况下,确如题主所讲:要先办理继承手续,随后继承人分割***补偿。

以下分三个方面说明一下:

为什么要先办理继承手续?

父母过世,留下两处房产,说明原产权人已经不在。

按照正常手续,在***之前必须要有个***协议,有权利在***协议上签字的人,须为房产的产权人。

因此,这时候首先要做的动作就要重新确定房子的产权人。而这个新的产权人的确定,就是一个办理继承手续的过程。

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题主提到“马上要***”,意味着原房产还存在。因此,整个过程总体来讲,分为两步:

1.确定继承人。

如果父母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指定了继承人,则由遗嘱继承人继承父母房产。如果父母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题主提到父母有三个子女,假设父母的父母均已过世。此时,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仅包括三个子女。

但无论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第一步绕不开——都必须要经过一个协商(或者,要让所有继承人知晓)的过程。这个协商过程,会产生两个结果,决定了后续继承的办理:

第一种结果,协商一致。协商一致的结论是直接确定了继承人,例如三个子女均同意均分。这种情况下,题主有两种办理继承的选择:一是直接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二是先去办理继承权公证,随后再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继承过户。第二种结果,协商不一致。意味着子女之间就房产继承问题产生争议。这种情况下,只有走诉讼程序,打官司拿到***判决书,随后再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继承手续的办理。

(1)协商一致情况下的办理方式。

上述提及了两种方式:

一是直接办理继承过户。不需要公证,所有子女携带相关材料去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这里提示一点:强制公证已经取消,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得以必须公证才予以办理为由,强制题主公证(公证,需要额外缴纳公证费)。二是先走公证,再办理继承过户。这是惯性的无争议情况下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方式。如果不动产要求必须公证、而题主又不想据理力争的话,代价就是花点公证费,先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随后再办理过户。

此外,提及一下上述两种方式在题主面临问题中的应用,存在少许区别:

第一种方式,等于是先将父母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继承人以产权人的身份决定后续***安置事宜。第二种方式,如果拿到了继承权公证书,是不必须去办理原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继承人可凭公证书直接签订***协议。

(2)协商不一致情况下的办理方式。

不一致,就只能走诉讼程序。诉讼的结果,***会出具判决书,继承人凭借判决书去不动产办理过户手续。

同理,有了判决书,对原房产过户手续也不是必须的。凭借判决书,继承人可签订***协议。

注意事项

大家知道,房产***都必须要有***协议。但有些地方在实施的时候可能不会这么“严格”,例如***方直接与某个子女签订协议。

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合规的——虽然***方没有义务去核实继承人,也没有权利去确定继承人,但是会对未来房产***所得的分割埋下隐患。

提及这一点的目的是希望提醒题主:继承手续是绕不开的,现在省事儿,今后就得麻烦。所以,抓紧办理继承手续几乎是目前的唯一选择。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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