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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1948年纽伦堡法典规定)

admin3周前369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以及1948年纽伦堡法典规定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 纳粹国防军和党卫军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2. 二战争结束后,那些走上军事法庭的战犯,有没有在法庭上认错的(德.意,日)
  3. 1948年纽伦堡法典规定
  4. 如果希特勒没在战败之际自杀,纽伦堡法庭上,他会如何辩护
  5. 二战后对日本的审判为什么在东京
  6. 二战期间,希特勒为何要亲手清洗德国国内最大的纳粹军事组织
  7. 为什么二战结束后要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放到日本

纳粹国防军和党卫军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一、整体来说,两者都是30-40年代德国的武装力量,但是党卫队源于私人武装,而国防军是德国的正规的合法的武装力量,在1871年德国建国时候就存在,国防军将领不都是纳粹党员,是正规的职业军人,有较高的素养。将领很多是传统容克贵族出身,比如,传统的东普鲁士(战后已经被割让给了波兰等国)的贵族家庭就盛产国防军军官。名字里面有冯(von)的都是贵族出身,比如冯.曼施坦因,冯.施陶芬贝格(刺杀希特勒的国防军上校)。他们崇尚骑士精神和贵族荣誉感。

二、两者的军服也有明显区别。党卫军军帽上有骷髅徽标,军官佩戴骷髅戒指,还有各种纷繁复杂的配饰和徽章,都来源于古日耳曼部落的传统神话。

党卫军二把手海德里希(纳粹公认的完美雅利安人的典范),照片可以看到军帽上的骷髅徽标,橡树叶领标。海德里希1942年被刺杀于捷克,希特勒为了替其报仇,下令屠杀捷克利迪策村140名包括婴儿在内的所有人,国际儿童节也由此而来。

德国版电影《刺杀希特勒》剧照,图中国防军军官的军帽帽徽是国徽,不是骷髅头,没有那么纷繁复杂的各色花样领标,胸前有帝国之鹰标志。前排左一是主人公——施陶芬贝格伯爵,他的家族是德国南部一支天主教贵族,其家族渊源可以追溯到13世纪,列祖列宗多是教堂主持、政府官员和高级将领。冯·施陶芬贝格的父亲是符腾堡王国的将军,母亲是普鲁士军队改革家——格耐森瑙元帅家族的女伯爵。

三、党卫军整体地位要高于国防军,但是往往受国防军鄙视。党卫军是德国纳粹用来控制德国社会各界的私人武装和工具,类似纳粹党的私人打手团。里面的成员鱼龙混杂,比如他们的头头——希姆莱,出身比较低微,父母都是普通市民,自己当过养鸡场负责人。很多党卫军高层出身都不高,所以加入党卫军成了许多底层青年快速致富,提升社会地位的捷径。因此,国防军里面的冯(von)们看这些党卫军难免有那种大城市精英看山区文盲和城乡结合部流氓的意思。

美国版电影《刺杀希特勒》剧照,“女武神行动”谋划者几乎是清一色的国防军贵族军官,多数名字里面都有冯(von)

四、不可否认的是,国防军里面也有诸多坚定的纳粹党支持者,逢年过节,各种大型活动念上一段话来宣布效忠纳粹党元首是绝对必要环节。1934年,德国国防军从总统兴登堡元帅去世当天正式宣布效忠于第三帝国总理阿道夫·希特勒,并拥戴其为三军武装部队总司令,支持其间任总统职务;阿道夫·希特勒称元首后,由于其主张对外扩张并一雪一次世界大战前耻,得到国防军支持与拥护。所以,大多数国防军还是积极的地跟随和拥护希特勒和纳粹党的,尤其是战争初期,否则“闪电战”也不会如此顺利。

美版《刺杀希特勒》中,立场摇摆不定的警卫营长雷麦尔少校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实中的雷麦尔虽然是国防军将领,但同时也是一名纳粹信仰者,甚至在战后还不遗余力的传播纳粹遗毒。

虽然国防军里面也有诸多坚定的纳粹党支持者(比如上图雷麦尔少校),但不少高层军官还是认为忠于德意志要远胜于忠于元首本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是纳粹的种族屠杀和各种暴行,让这些原本效忠元首的军官对纳粹理念产生了怀疑和***,比如施陶芬贝格本人,开始也是希特勒忠实的崇拜者(亲身体验到了希特勒复兴国家,重整军队,开疆破土的威力),后来逐渐转成了怀疑、甚至厌恶(可以参考施陶芬贝格的个人日记)。

五、党卫军构成相对复杂,主要包括武装党卫队、特别行动队、盖世太保、看守营。其中,武装党卫军(ss):与德国正规武装力量的国防军一起并肩作战,不同的是,作为纳粹党的精锐军队,严格听从希特勒指挥,誓死效忠元首,军事素养也很高,是一支作战勇猛精锐之师,涌现出许多“王牌部队”,但也因参与过诸多纳粹组织的战争罪行而饱受诟病。国防军不接受外籍人士,但是武装党卫队的SS志愿师(SS-Freiwilligen-Division,由外籍人士组成,战斗力还十分强悍,比如,让对手闻之变色的第5SS装甲师(维京师),第11SS志愿装甲师(北欧师)等)。

武装党卫队先于国防军装备了现代迷彩服。

党卫军第十一“北欧”志愿装甲掷弹兵师徽标,最后退回德国本土参加了柏林战役

SS志愿师也是45年柏林保卫战的主力,这些外籍军团没有退路,不管向谁投降都是死,作为叛徒,自己的国家也回不去了,加上所谓的坚定的信仰,所以宁可战死也不投降。甚至,维京师等外籍党卫军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将自己绑在了机枪阵地上,继续向红军开火。死战的结果是,在大概三个星期的柏林战役中,苏联红军军伤亡了30多万人,几乎每8个苏军士兵就有一个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另外,特别行动队(吸纳了大量伪军)、盖世太保、看守营等几个编队更是臭名昭著,是纳粹民族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子弹屠杀”、“毒气消毒”等恶行让其臭名昭著。

党卫队特别行动队里的苏联籍“伪军”——乌克兰的哥萨克人。

六、党卫军里面也不乏专业人才,比如德国“火箭之父”党卫军少校冯.布劳恩,相当的被纳粹党器重,战后又被美国花大价钱请走,既不用接受审判,也不用改名换姓的东躲***,光明正大的主持了土星五号等大工程,成了美国航天之父和阿波罗登月设计师。还担任过美国国家航天局副局长。

被国防军军官簇拥的德国“导弹之父”党卫军少校冯.布劳恩

知识不但可以改变命运,关键时刻可以救命,与美国总统相谈甚欢的“美国航天之父”冯.布劳恩局长。

二战争结束后,那些走上军事法庭的战犯,有没有在法庭上认错的(德.意,日)

太多了,名字数不胜数,纽伦堡法庭和东京法庭对战犯进行了公开审判,罪大恶极的被处以绞刑。

1948年纽伦堡法典规定

纽伦堡法典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纳粹分子借用科学实验和优生之名,用人体实验杀死了600万犹太人、战俘及其他无辜者,这些人被纳粹统称为"没有价值的生命"。主持这次惨无人道实验的,除纳粹党官员外,还有许多医学教授和高级专家。德国战败后,这些为首分子被作为战犯交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其中有23名医学方面的战犯。同时,纽伦堡法庭还制定了人体实验的基本原则,作为国际上进行人体实验的行为规范,即《纽伦堡法典》,并于1946年公布于世。

主要内容:

1.受试者的自愿同意绝对必要。这意味着接受试验的人有同意的合法权力;应该处于有选择自由的地位,不受任何势力的干涉、欺瞒、蒙蔽、挟持,哄骗或者其他某种隐蔽形式的压制或强迫;对于试验的项目有充分的知识和理解,足以作出肯定决定之前,必须让他知道试验的性质、期限和目的;试验方法及采取的手段;可以预料得到的不便和危险,对其健康或可能参与实验的人的影响。确保同意的质量的义务和责任,落在每个发起、指导和从事这个实验的个人身上。这只是一种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并不是代表别人,自己却可以逍遥法外。

2.实验应该收到对社会有利的富有成效的结果,用其他研究方法或手段是无法达到的,在性质上不是轻率和不必要的。

3.实验应该立足于动物实验取得结果,对疾病的自然历史和,别的问题有所了解的基础上,经过研究,参加实验的结果将证实原来的实验是正确的。

4.实验进行必须力求避免在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和创伤。

5.事先就有理由相信会发生死亡或残废的实验一律不得进行,除了实验的医生自己也成为受试者的实验不在此限。

6.实验的危险性,不能超过实验所解决问题的人道主义的重要性。

7.必须作好充分准备和有足够能力保护受拭者排除那怕是微之又微的创伤、残废和死亡的可能性。

8.实验只能由科学上合格的人进行。进行实验的人员,在实验的每一阶段都需要有极高的技术和管理。

9.当受试者在实验过程中,已经到达这样的肉体与精神状态,即继续进行已经不可能的时候,完全有停止实验的自由。

10.在实验过程中,主持实验的科学工作者,如果他有充分理由相信即使操作是诚心诚意的,技术也是高超的,判断是审慎的,但是实验继续进行,受试者照样还要出现创伤、残废和死亡的时候,必须随时中断实验。

如果希特勒没在战败之际***,纽伦堡法庭上,他会如何辩护

也许上不了法庭,在巷战中有可能被打死,有可能受伤被捕后被苏联红军活活打死,像卡扎菲一样。假如希特勒上法庭前疯了,法庭怎么判啊?他没法辩护啊,遇到精神病人法官怎么审啊?

二战后对日本的审判为什么在东京

其实当时对于法庭的选址是颇费了一番周折的。跟纽伦堡审判类似,对于二战日本战犯的审判,首先,审判法庭必须设在一个日本城市,否则无法体现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和裁决。其次,法庭的所在地必须与日本军国主义有着某种精神上的关联,而东京既是日本***分子的精神大本营,是日本军国主义的发源地。总结一下有以下三个原因:

其一,东京审判的主要对象是甲级战犯,也就是犯有发动战争、破坏和平的战犯,这些人多为日本政府和军界的***,集中居住在日本本土。自然在这里统一审判比较方便。

其二,审判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为了清算战争罪行,同时警告日本民众,促使其反思战争。为此,选择日本的首都东京作为审判地点(这点考虑和选择纽伦堡(纳粹的圣地)作为审判德国战犯的目的是一样的)。

其三,从基础设施角度考虑,东京的巢鸭监狱基本完好,正好拿来囚禁和审判这些战犯。

二战期间,希特勒为何要亲手清洗德国国内最大的纳粹军事组织

最近法国诺贝尔奖得主兼病毒学家蒙塔尼耶在接受欧洲第一电视台采访的时候,表示新型冠状病毒应该是武汉实验室研制出的艾滋病疫苗的偶然产物,因为在这种病毒中加入了艾滋病基因成分,最后却出现了泄露的情况,这里指的是武汉p4实验室,在2004年法国和我国签署了一项协议,根据法国前外交大臣巴尼耶签署的法国命令,两国在武汉这个实验室建立了最高4个生物,安全水平在传染研究实验室。

不过这个科学家的说法没有得到任何人的认同,一些卫生组织的负责人一再表示没有证据表明进行冠状病毒的产生和实验室有关系,许多法国科学家包括研究艾滋病领域的前任同事,都认为这个法国诺贝尔奖得主搞的是一种伪科学,当然同一天法国总统府直接反驳了蒙塔尼耶的说法,马克龙办公室的一个官员表示,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事实可以证明美国媒体上流传的新消息,那就是新型冠状病毒和午饭的实验室有关系。

当然这个传言并不是是一个版本的,在美国内部也有自己的传言,那就是新型冠状病毒可能来源于美国德特里克堡的军方实验室,可以说很多每个人都怀疑和这个实验室出现的事故有关系。而根据英国方面在研究显示,美国最早的时候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能是在美国西海岸,这个时间线比我国还早。所以有很多人认为美国的病毒可能是来自于实验室。但是这种说法遭到了各个科学界的否认。

如果这种病毒是人为制造的,那么如果像法国科学家所说的那样,是一种偶然的产物,而是出现了泄露,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会以反人类罪来***,因此这次算是一种所谓的研究事故,比如说我们在平时研究核武器时出现的核泄漏事故,就像切尔诺贝利事件,这种事件并不是所谓的战争行为,所以也不会以反人类罪***。但是如果这种病毒是人类制造出来故意投放的,那么这个罪名就大了去了,完全可以以反人类罪来***。而且还可以以种族灭绝罪来***。

为什么二战结束后要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放到日本

远东军事法庭审判的主要是日本战犯。就如纽伦堡审判设在德国一样也主要审判德国战犯一样。日本是被美国占领的,把军事法庭设在日本也便于美国操控。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又称东京国际军事法庭,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设在日本以审判战犯。主要审判日本的战争罪犯。由美国、中华民国、英国、苏联、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荷兰、印度、新西兰和菲律宾这些胜利的同盟国共同任命法官审理。共有28个被告被审判,大部分是军事或政治的领导者。

关于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1948年纽伦堡法典规定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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