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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区分及产生的情形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区分及产生的情形包括)

admin3个月前696

民事诉讼形式诉讼行政诉讼的区别在于三种诉讼的程序适用的范围、适用程序、承担责任的方式以及提起的诉讼主体等都不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发生的情形包括在诉讼过程中发现新的违法行为法院依法作出的并案决定。

一、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区别在于:

1.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行政诉讼只能是由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不能反诉;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举证责任不同。

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在行政诉讼中,只由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

3.适用的法律不同。

民事诉讼主要适用《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发生的情形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发生的情形为:

1.当事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法规,如果不同的主管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受处罚人均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2.行政机关就同样的事实,对若干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被处理的人不服,分别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可以据情决定合并审理,也可以分案处理。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又发现原告有新的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处理,如果原告不服新的处理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另案处理,也可以合并审理。

三、行政诉讼中哪些案件可以合并审理

行政诉讼法可以一并审理的情形如下: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提醒: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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