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继承权?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那么,胎儿有继承权吗?123律师网为你汇集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你。1.胎儿有继承权吗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为分割时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立法的目的是保护胎儿出生后不致于无生计,保护胎儿的继承利益,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继承制度中的养老养儿原则。
胎儿是未来可能的权利主体。胎儿活着出生的,其继承权可以实现。胎儿出生死亡的,不具备继承主体资格,丧失保留其继承份额的法律意义。原预留给它的继承份额,视同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留给胎儿的继承份额,没有预留的,从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中扣除。留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时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是什么
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继承人必须是继承之初幸存的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出生时开始,至死亡时终止。因此,已经死亡或未出生的人没有资格继承。但是现代国家的继承法都规定未出生的胎儿应当留作继承,我国的继承法也规定了这个问题。法律的目的是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
2.继承人必须按照继承顺序。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不是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应该按照顺序分别继承,只有在前一顺序无人继承的情况下,下一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
3.继承人必须是没有丧失继承权的人。继承人虽然有继承能力,处于继承顺序,但不代表继承人可以享有继承权。继承人丧失《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继承权的,继承人即丧失继承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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