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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顺序继承可以代位吗(第二顺序继承人还能继承吗)

admin2个月前785

大家好,关于第二顺序继承可以代位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还能继承吗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还能继承吗
  2. 孙女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丧葬费吗
  3. 代位权可以代位几次
  4. 怎样理解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 代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关系是什么
  6. 代位继承发生在什么情况下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还能继承吗

不能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

根据《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孙女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丧葬费吗

不可以。

遗产可能可以代位继承,但丧葬费不是遗产,是给死者安葬的费用。

那么葬礼是谁出的钱,丧葬费就归谁。

至于所结余部分孙女有没有份,个人意见是看孙女在安葬过程中是否出力,正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丧葬费在抵偿出资者出资部分后,剩余的应该抵偿出力者出的劳力才对。

代位权可以代位几次

代位继承没有次数限制,但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怎样理解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能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

根据《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扩展资料

根据《继承法》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继承法》

代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关系是什么

首先搞清楚什么叫代位继承?即有继承权利的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被继承人死亡后,因有继承权利的人已死亡,那么其应有的遗产继承由其子女继承,这种继承叫代位继承,即代替其父母继承,不管原继承人子女多少,只可以继承其父或母的那一份。代位继承不仅仅限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子女,也适用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子女。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全部子孙的代位继承优于全部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说得更明白更通俗点,即只要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自己的子孙,就轮不到第二法定顺序的继承人。

代位继承发生在什么情况下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2、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份的限制。”

4、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

5、在代位继承中,配偶不得互相代位继承,即丈夫为被代位人时,妻不代夫,妻子为被代位人时,夫不代妻。只能由其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

6、发生代位继承时,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继承地位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代位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第一顺序没有其他继承人,那么代位继承将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取得全部遗产。

另外,在代位继承中还应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他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http://www.sifalu.com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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