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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发票上可以盖两次发票专用章吗(可以正常使用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admin6天前920

大家好,关于一张发票上可以盖两次发票专用章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收到发票后发现发票专用章没印清又加盖了一个,可以正常使用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过桥费两小时以内可重复使用吗
  2. 报销凭证可以取两次吗
  3. 专票用完了已申请两次还能申请吗
  4. 一张住院发票需要报销两次怎么办?
  5. 发票进项认证可以分开两次认证吗
  6. 专票能多领吗
  7. 收到发票后发现发票专用章没印清又加盖了一个,可以正常使用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过桥费两小时以内可重复使用吗

不可重复使用。因为大多数过桥费规定都是单次使用,一旦过了收费站就不能回头再通过该收费站了。同时,如果采用电子收费方式,也需要每次刷卡、扫码等操作,因此无法重复使用。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需要多次通过同一收费站,可以考虑购买通行证或使用ETC等便捷缴费方式。

报销凭证可以取两次吗

一张发票不能报销两次。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额报销,不可以再次进行报销。但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的,可以提供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投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

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不可以再报销。如果先从其它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拱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

专票用完了已申请两次还能申请吗

可以申请。

这个可以申请的,向税务局申请增量就可以。专用发票核定量用完,可以再次去大厅申领的,不用审批!所谓核定用量,只是核定每次申领的数量。

一张住院发票需要报销两次怎么办?

你所有支付款项可以在不同地方(或保险公司)申请报销,只要不超过你的支付额,超过支付额将涉及骗保。

比如你现在共支付了4万多,公司保5000元,老家再报5000元,(共保销1万元)剩余你还支付了3万元,所以不涉及骗保。

公司给予的福利待遇若不属于商业保险而是公司给予的福利,在此还可以扣除,及(只有老家报销的5000元)剩余你还支付了35000元,此剩余额如果还有其他的商业保险还可以去报销,一般保险公司收走发票查验,理培之后会将发票原件盖章后退回,后一家保险公司只针对剩余的支付额进行报销。

发票进项认证可以分开两次认证吗

一、一般纳税人只认证进项票;

二、你单位是一般纳税人,你开出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你们来说,是销项票,对接受方来说,是进项票;

三、每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认证一次,由购买方认证,也就是进项票认证。

专票能多领吗

税务局对企业领用发票的核定是按月每次几份,可领多少次,如,核定你每月领回20份,可以是一答个月领用一次,一次领用20份,或一个月领用二次,每次十份都是可以的。

销售单位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正确填写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不得漏填或随意填写。同时,供应两种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且合并开具发票的,其商品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必须按不同税率分别填写。

对供应的货物既有应税货物,又有免税货物的,供应的免税货物应单独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和应税货物合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收到发票后发现发票专用章没印清又加盖了一个,可以正常使用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收到发票,发现发票专用章没有印清楚,又加盖了一个,教科书上一再告诉我们,这是必须拒收的业务范畴!笔者通过本文,讲讲自己的一些实际工作经验和注意事项。一、关于发票的勾选确认

新的一年,税总接连公告数条改善和简化纳税申报流程的公告。对于全面取消发票认证勾选限制,包括D级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均可以通过网上办税大厅,自主勾选确认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进项税额凭据!

增值税纳税人登陆网上办税大厅,根据纳税人取得的业务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信息,勾选对应发票。出票人将发票专用章没有印清楚重盖的,相关勾选信息可以正常获取,不影响勾选。同时确认时,也不受影响。

思考: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是否受影响?二、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专用章盖具不规范,能否正常入账?企业内部管理环节,当取得不规范业务发票时,相关经办人总是极力力争,让财务人员正常报销入账。财务人员一旦松懈,这部分业务凭证很容易就作为报销凭证入账!所以,在内部管理环节,不规范发票的使用与否,关键看财务人员的执行力度和决心!

税务局会不会来查?查到这样的业务凭证怎么办?

笔者多年的工作经历,税务机关一般不会专门来查这部分发票。其实,这部分发票根本不在主管税务机关的视野!只要金税三期系统未提示异常情况,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此行为少有关注!

思考: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否受影响?三、关于规范的思考

税总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实际工作中,虽然勾选确认不受影响、普通发票入账只要财务人员不坚持,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均可以正常使用!正因为这样,财务人员更容易松懈!放松发票规范管理,是在给会计主体凝集越来越大的风险!

关于税总加强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规定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这是财务人员发票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准绳!所以,当收到发票后发现发票专用章没印清又加盖了一个发票章的,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果断拒收或者退回重开!

关于一张发票上可以盖两次发票专用章吗和收到发票后发现发票专用章没印清又加盖了一个,可以正常使用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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