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否认公司人格的情形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征包括法人人格被滥用,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被侵害等。
一、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否认公司人格
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
1.只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
2.只有实施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才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责任;
3.公司人格否认并不全面、彻底、永久地否认公司的法人资格,只是根据具体案件中具体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责令其承担连带责任。
二、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征
1.公司法人已合法取得法人资格。找法网提醒您,公司法人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并完成法人登记成为合法的公司法人。
2.法人人格被滥用。法人组织(出资者或股东)滥用了法人的特权,如利用法人制度规避法律或债务,损害法人的独立性等,致使法律承认的法人制度的实效性受到损害。
3.法人人格的滥用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在承认法人的独立性,尤其是其成员有限责任的同时也对其作出一系列限制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倘若法人成员滥用对法人的控制关系,实施有悖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益的行为则必然有悖于法人制度设立的初衷,这时也就有必要否认其人格。
4.这是一种法人人格的个案否定。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不是对法人人格彻底的、终极的否定,而是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暂时地否定。
三、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确认,公司股东与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在资本不实部分内或在违法取得公司的财产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补充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或不满足最低注册资本额,或违规抽逃资金,或撤销、注销公司后无偿或低偿接收公司财产的,则应在资本不实部分范围内或取得公司财产范围内承担补充法律责任。